内容我其实看不太懂
王如玄帮谢惠珍付钱给周OO 权利应该就被她们锁住了
后来权利又被谢惠珍转来转去 怎么会说买卖不成?
段宜康
10 分钟前 ·
王如玄买过“健安新城”,不是我发现的。
有位ptt?民(留了名字,但要求不公开),打电话来研究室,希望知道我一直在强调的
周OO全名。
他后来回报查到的资料,吓我一大跳,莫非郭冠英不是胡说八道!
我们整理一下王如玄的财产申报,和?民查到的诉讼资料,向大家说明如下:
1. 黄东焄在民国94年,申报了一笔在王如玄名下,注明给周OO的“购屋投资预付款”75
万元。王如玄记者会没有说明这一笔买的是什么房子?
2. 93.5.13
谢惠珍和健安新城眷户周OO签订房地买卖契约(闭锁期开始前)。
94年,黄东焄申报王如玄名下,付给周OO“购屋投资预付款”。
95.4.3
谢惠珍将健安新城军宅,签约卖给朱姓人士,价差450万。
95.4.28
国防部把这户军宅登记到周OO名下,开始5年闭锁期。
97.1.22
朱某又将权利签约卖给一位王姓人士。
100.8.4
闭锁期满,房地所有权移转到王某名下。
王如玄的角色是什么?
王如玄昨夜认了“健安新城”,而且买一送一,一次认了两户!
她的发言人说:
王如玄是周OO和谢惠珍买卖的见证人。谢惠珍和周OO签约后,王如玄就想买过来(执行
过律师业务,一转身就变买家)。
王如玄也付了75万当订金,但徐巧芯说,因为别人出价高,所以没买成。
这真是胡扯一气!
开记者会时,“未遂军宅”不也应该诚实说明?
谢惠珍收了王如玄75万,如果反悔,不必加倍奉还喔?
再者,徐小姐对官司也搞错了。
谢惠珍告的是原眷户周OO,和后来登记的王某人;可不是向谢惠珍买权利的朱某人。
王如玄的朋友兼客户兼合伙人谢惠珍,这个官司从地方法院,一路输到最高法院。
难道除了秘书,我还得兼王如玄的发言人?
至于另外向尹先生买的那一户,又为什么不成,有什么故事?
当然只有当事人知道。
我们找出一件;王如玄才肯承认一件,这样大家都很累。
到底还有没有?
和谢惠珍另外的3笔买卖又是什么?反正我迟早也会破案,何必遮遮掩掩呢?
王如玄自己出来讲清楚啦!
大家给郭冠英拍拍手吧,预告了王如玄的“健安新城”;不过,他也没算到,竟然是
两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