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户? 很多人被标题骗走了喔... 其实她只捐了其中 7 户的买卖价差,而且依王律师/黄
检座 的标准可能还扣除了持有成本(装潢,税金,管理费,水电瓦斯..)
依照她的逻辑,其中有两户因为她们住过,所以不算炒房/投资!而刚好那两户就是合并
获利最高 740 万元的大鹏新城喔!
所得税呢?赠与税呢?租金收入呢?
最重要的,她的投报率是多少?
表格里若干获利不到百万的,其付出成本可能也低于百万,完全可以现金交易而无法被追
查?是否又隐藏不说了呢?
社会应该接受王如玄的捐款?
在她原本的认定中,每一户都是合法合理
现在她自我认定12户中的7户社会观感不佳
要捐出"合法所得"来断尾求生!(你们这是政治谋杀,我好可怜...)
在未来国家要介入强力处理中国国民党党产时,这样的标准这样的逻辑推断也必然会重演
!(我们已经把不当党产捐出了,你还无限上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