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送120元礼物 贿选不起诉 民事判当选无效

楼主: AMPHIBIA (amphibia)   2015-12-07 12:46:48
※ 引述《osape (oo)》之铭言:
: 1.新闻网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38505
: ※超过一行请缩址※
: 2.新闻来源︰ 自由时报
: 3.新闻内容︰
: 30元贿选门槛 院检不同调
: 〔记者林嘉东、林欣汉/基隆报导〕前法务部长陈定南订定的卅元贿选门槛,行之多年,
: 如今出现院检不同调!
: 新北市瑞芳区新峰里里长当选人黄茂峻被控赠送一百廿元伴手礼行贿里民,基隆地检署侦
: 办认为一百廿元不致影响选民投票意愿,做出不起诉处分;但基隆地院民庭法官认为法务
: 部曾订定“卅元贿选门槛”,且台湾选风败坏,认为贿风不可长,判黄当选无效。
: 法界指出,民事法官审理当选无效之诉,碍于负举证责任的原告无调查权限,承审法官大
: 多依检方调查结果,作为当选有效或无效的依据,本案刑事已获不起诉,民事法官仍判被
: 告当选无效,十分罕见。
: 检认定 120元不影响选民意愿
: 法官批检认知 让人匪夷所思
所以台湾这个制度不会给检察官太大的权利吗? 实际上检察官的影响力比一审法官还大吧~
也间接的让执政者有操控的机会
(本来想说操控司法的 不过检察官其实是行政院法务部底下的 其实不关司法院的事)
就像之前政论节目说的,检察官的升迁是看长官的脸色,不像法官有硬颈的本钱
不知迎合上意的检察官,不要说升迁,一年半载职位调动,全台离岛跑透透就可以整死你
(虽然有些法官一看也是因为判决不合上意被整)
法院一审法官不论怎么判,如果有一方不满意都至少还能上诉到二审甚至更高审
一旦检察官阶段如果不起诉,连上法院见到法官的机会都没有~
如果检察官有心,根本就是可以护航过关,甚至回家抱老婆生孩子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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