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PublicIssue 看板 #1MNKrVae ]
作者: Tomwalker (黄小羊) 看板: PublicIssue
标题: [新闻] 【公民写手】顶新无罪 早已是预料中的事
时间: Tue Dec 1 15:33:47 2015
【媒体来源】
上下游新闻市集
【新闻标题】
【公民写手】顶新无罪 早已是预料中的事
【完整内文】
喧腾一时的顶新饲料油案,今天傍晚5点一审判决无罪,根据彰化地方法院新
闻稿,主因是检方无法证明顶新油品来源非法,单用末端的油品酸价、总极
性物质检验报告,无法证明是饲料油。
虽然许多人一面倒骂法官,不过一位曾在国外油品相关业界工作的专业者
Lin Bay(化名)指出,重点是现有法规没有将原料油纳入列管,且检察官取
样过程失误,以下是Lin Bay的原文。
笔者曾于在7月预言,魏应充很可能会没事,检方目前败诉机率颇大。如今一
审判决出炉,魏应充等6人全无罪 。在情感上虽然很难接受,但若从法律攻
防上来看,顶新无罪早已是预料中的事。
一、前情回顾:7月时,顶新与检查官的法律攻防
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所制造的产品,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规定,
就是不法产品,要没入销毁。不可以因为其检验合格就认为可以食用。也就
是以来源判定是否违法,而不是精炼后的油的品质来判断是不是违法。
这个案子的攻防点在于顶新是否进口UCO(used cooking oil)做为原料提炼
猪油?
(1)检方攻击点
民国103年10月12日由检察官抽验之油品检验出铜、总极性化合物数值大于
40%
油脂是非极性化合物,一般粗油脂总极性含量约1~8%以内,如果油脂一直经
过高温加热加上水,就容易形成极性化合物,若油脂不断的重复加热、油炸
总极性化合物数值就会升高,一般市面上的炸食用油超过25%就不能使用,如
果超过40%可推论是UCO (used cooking oil)。
(2)顶新防御点
1. 检察官当时未依正确方式取样,硬是要取下层油槽的油品作检体。如果要
让抽样数值正确,油槽必须至少加热36小时搅拌均匀,以上中下分层抽样再
混合取得样本。
2. 检方使用快筛法检验,快筛无法律效果,需要二次进实验室标准检验,才
有证据性,而检方没做二次标准检验,无效。
3. 屏东卫生局的检验结果为总极性化合物5%。
4. 油槽都已经封存,应该正确取样,正确检验一次。
(3)攻防结果
检方攻击失败,证据无效,合议庭裁示,五月到顶新封存油槽,以标准方法
取样,送实验室复验。五月检验结果出炉,总极性化合物数值平均为6.9%
~8.1%、黄曲毒素、丙烯酰胺都是未检出、碘价落在55~72的猪油标准值、重
金属铅超标。而检方目前败诉机率颇大,是因为:
1. 无法证明来源非法,无犯罪之证据。
2. 无法从精炼油证明非法,都符合食品指标。
如果顶新没有收黑心油,那么台湾每年约两万吨的废弃油脂UCO到底到哪去了
?这消失的油脂,难道消失在空气中吗?可能是有善心人士,挖了一个超大
池子,把油倒在里面,然后不断的用水车搅,经过曝气,油脂慢慢被大自然
分解,就不见了?(有些国家就是这样处理废弃油脂)
二、11月27日一审结果,检方败诉两大关键:
(1)无法证明来源非法,无犯罪之证据
质疑顶新的油脂来源非法,但检方无法提出来源非法的证据,而在黑油的官
司中,顶新跟正义是切割开的,正义可能有罪几乎是已经逃不掉的事实,但
魏应充也一样可以主张他对正义公司没有进行实质的管理,很多的企业董事
长只是挂负责人,真正的管理人都是总经理,有经营公司的人应该会很理解
相关的操作。而关于顶新油的来源,他们已经有取得合法的来源证明自己的
油源取得合法。
讲白一点,就是从馊水油制造成食用油这一端跟顶新没有关系,检方只能从
大幸福是馊水油的观点来进行法律上的攻防。很遗憾的,检方无法证明这点
,因为越南使用过的废弃油脂(UCO, used cooking oil) ,以相关指标而
言还符合之前台湾的食用油卫生指标,以这种油脂在台湾进行精炼,当然没
有来源非法的问题,而其他的油脂原料部分,顶新又能提出相关进出货证明
,证明来源合法,因此无法证明顶新有用地沟油做食用油的事实。
(2)无法证明顶新的精炼猪油非法
顶新的精炼猪油都符合相关食品指标。五月重新抽验结果出炉,总极性化合
物数值平均为6.9%~8.1%、黄曲毒素、丙烯酰胺都是未检出、碘价落在55~
72的猪油标准值、重金属铅超标。
也就是说,一开始检方第一次取样的数值被推翻,第二次重验之后相关的指
标都过关,唯一有问题的只有重金属铅稍微超标,然而这个部分顶新可以主
张“因为油一直封存在里面,导致重金属溶出,使重金属超标”。
当决定重新抽验的时候,对检方自然是大大的不利,因为就算上了封条,也
有太多的方式把油槽里面的油换掉,所以油槽里的残油自然可以检验过关。
究竟是油桶里面的油本来就是没问题的,还是顶新偷天换日处理掉了,恐怕
只有顶新跟天知道吧?
如果当初检方能得到相关卫生及油脂专业单位的协助,了解如何对油槽进行
标准取样,再经由快筛之后得到超标的结果,接着把剩余的样品送到标准实
验室进行复验,那么就不会有重启第二次油槽的油脂抽验的事,也不会出现
两次检验结果大不同的情况。但历史没有如果,也只能以第二次合格的标准
来进行法庭的攻防,因此检方的败诉,早在预料之中了。
(3)顶新有没有收黑心油?
根据之前环保署的资料显示,台湾一年大概有七万吨的废弃食用油,生质柴
油业吸收了将近一万吨废弃食用油,饲料业一年吸收了三万吨,台湾每年还
有剩下三万吨左右的废弃食用油脂(UCO)到底到哪去了?
如果小水滴在自然界的旅行,经过降雨、迳流、蒸发、降雨,这样循环、生
生不息。废弃食用油也可能像小水滴一样,在路边的小炸摊、废油集货场、
油脂精炼厂、混添食用油、分装、小炸摊,同样循环、生生不息。
当我们在嘲笑强国每年食用十分之一的地沟油时,台湾跟他们又有什么不同
呢?或许在吃回收油的世界里,才真的是两岸一家亲!
【新闻连结】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79416/
【备注心得】
这篇其实是我贴了上一篇之后,又找了其他新闻来源。本来有考虑要不要用回文,
但想想,文章标题和新闻来源都不同,虽然是同样是讲顶新的事,但还是发新文好了。
比起苹果的律师投书,我比较相信上下游的公民写手。之前上下游也有相关的新闻追踪,
也能查到之前陈其迈委员质询的新闻:
越南大幸福饲料油来源是回收油,猪不能吃,却出口台湾给人吃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59024/
像之前的版友文章,食安法的漏洞已经补上了,但为何这次检方举证仍然失败?
是法官采证或是检方举证的问题?
还有,从塑化剂开始爆发出来的食安问题,都一再显示我国对国内各种原物料(不止食
用,也包括各种化学原料、工业原料)的管控似乎都不足或甚至没有管控。所以每次都
看到“台湾一年进口多少多少某某(原料、废弃物、废五金),都到哪去了?”;“台
湾每年制造出多少多少的(产品废弃物、生产废弃物),又都跑哪去了?”然后大家惊
觉到,我们每年有多少东西去向不明,再然后....就又没人管了,直到下次爆发。
台湾是海岛,没有陆地边界,基本上各种原物料和制成品的进出一定要经过机场或港口,
为什么每年,都还有一大堆不明来源、不知去向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