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做成饮料合法吗? “精炼”变顶新脱罪万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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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
检方在顶新劣油案首战失利,参与办案的检察官昨反驳合议庭“证据不足”的法律见解,
认为检方与法院是“价值观的对决”,食品与饲料分流管制是食安基本原则,否则过期食
品透过“精炼”符合卫生标准也能吃。
检方表示,顶新律师团也以油脂需要精炼、顶新油品最后符合政府的食用油标准答辩,法
院最后认定检方未能举证证明顶新向大幸福公司进口的油脂是劣油,致指控顶新诈欺、伪
造文书及违反食安法等罪都不用讨论,合议庭的法律见解无异告诉国人,即使是过期食品
,只要厂商回收再制成符合卫生标准,都可以上市贩卖,这种判决完全无视原料产制安全
,不管消费者的感受和食安的价值观。
彰化县卫生局长叶彦伯也力挺“食品与饲料分流”的食安精神,认为法院判决根本忽略产
品源头管理的重要性,食品除符合卫生,还要考虑消费者对食品的认知和感受,并直指顶
新当初向越南大幸福公司买油就是假冒、欺瞒消费者的行为,明显违法。
叶彦伯说,大幸福是饲料油工厂,顶新向大幸福买饲料油来台报关写成“食用油”,姑且
不论这些猪油的产制过生是否卫生安全,光是报关前未经主管机关许可,进口后精炼再擅
自以“食用油”贩售,就是假冒行为;顶新未如实呈现油源,这种不顾民众食用观感的作
法,就是蓄意欺瞒消费者的诈欺行为。
叶彦伯表示,被告律师把“精炼”当成脱罪万灵丹,而法官似乎也误以为仅以卫生标准所
列的几项检验,就可以完全认定食品的安全性;意即不管是什么油,只要精炼后符合食用
油标准都没错,这是不顾食品源头管理的错误见解。
他认为,食品来源合法比成品检验合格更重要,例如人畜尿液经过处理后做成饮料,即便
检验都合格,也不能视为合法。依合议庭的见解,给狗吃的肉罐头如果也符合人吃的肉罐
头卫生标准,难道就可以把狗罐头给人吃吗?
另外,合议庭同意被告律师到顶新油厂另取检体重验,叶彦伯也认为不合理,应该以同一
样本申请卫福部复验再进行比较。因为食品的产制流程具变异性,不同批号检体本来就可
能验出不一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