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法律面没问题,那五年闭锁期废掉算了

楼主: masi (专业酸民)   2015-11-26 12:58:23
既然明文规定有五年闭锁期,
王如玄在五年内买卖,朱主席竟然说法律面没问题。
那我是建议五年闭锁期废掉算了,
反正五年内买卖也没有法律问题,不是吗?
所以五年闭锁期存在的意义是欺负我们老百姓,
跟我们老百姓说不能买卖喔。
但大律师看得懂,知道可以买卖,而且还合法,
所以就利用资讯不对等大赚老百姓的钱。
五年闭锁期的意义就是剩这个吗?
那干脆废掉算了,坦荡荡地让大家都可以买。
王如玄,妳现在不访开班授课,
怎样在五年闭锁期内买卖军宅,又没有法律面的问题。
大律师,我洗耳恭听阿。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5-11-26 13:07:00
合法个屁..这种法律人根本垃圾..国税局何在..快滚出来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5-11-26 13:10:00
KMT,地检署:查无不发,穴穴只叫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5-11-26 13:42:00
之前就有律师说过,看你是要抓实质还是名目,如果抓实质,这些当然都是违法,只是谁那么跟自己过不去?一定只抓名目上有没有移转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5-11-26 15:51:00
法律有禁止规定 但没罚则 立法委员故意开后门
作者: a7825143 (魍魅黯影)   2015-11-26 17:42:00
要增列一项不得在闭锁期间内约定期限后转让的债权买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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