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板看到这篇,就原文转过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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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新增了 3 张新相片。
9 分钟前 ·
国民党的发言人如果不是蠢到来惹我,宿舍话题也不会再往下发展。
10年前,王如玄和他丈夫黄东焄,住进高检署的职务宿舍。当时的
确是根据财政部的“宿舍管理手册”第3点的“多房间职务宿舍”。
(虽然我不了解哪个条件让他们住进去,服务地区偏远?)
住到2013年3月,他们已经买了“健华新城”4楼新房,开始收租金。
黄东焄从高检署调任法务部参事。
他们应该把宿舍还给高检署;如果还想住宿舍,自己的房子留着收
租,就得再根据“法务部宿舍管理要点”,申请法务部的宿舍。
但王如玄夫妻不肯搬离他们口中“每月要负担1万元”的高检署宿舍,
竟然搞到高检署和国有财产署,得把杭州南路二段51巷这间宿舍,移
转给法务部!
现在呢,黄东焄今年9月调任司法院政风处长。仍然不愿搬离他们打
算住到退休的“前高检署、现属法务部”宿舍。法务部只好再开始作
业,把宿舍拨还给高检署?
真是什么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