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篇文章,COCO姊写的
http://tinyurl.com/q4pdbvb
内容是当初订两岸监督条例的时候
原本规定协议之内容一律是要送立法院备查的(也就是公开透明)
不过蔡英文却反对这个甚至还加上
“必要时得以机密处理之”的但书
如附图
http://g.udn.com.tw/upfiles/B_MI/mib768/PSN_PHOTO/132/f_10687132_1.jpg
所以也导致现在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5条能在特定状况下允许黑箱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10001
有人知道为何她当初要反对吗?
说真的不是我不相信小英,不过总该有原因吧
何况也不会因为这样就去投国民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