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aacting (2312312)》之铭言:
: 哈~~~ 会说陈建仁抄袭的肯定没写过论文...
: 我之前工作的时候,只要有实验的资料是用到电子显微镜的照片时,
: 我就一定要把操作电子显微镜的技术人员名字放在我的文章上,
: 为啥?! 这在学术界是一种很基本的伦理尊重压!!!
: 因为该技术人员对我的论文有贡献,我就应该要放他的名字在上面
: 可是该技术人员会看过我的文章吗? 老实说,根本就没有
所以又是一位以实然视为应然的自认为有正确观念的网友。
应然的观念是什么,是国科会的“学术伦理规范”。其中第九点:
论文的通讯作者应将论文稿给共同作者审阅,并取得其同意后,始得将其列为共同作者。
然后BBS上很多自以为很呛的三教九流对于是非对错的应然面,是用“很多人都这么做”
的实然面回答。没有回到重点。这叫跳针。
共同作者也有审稿责任,只是国内几乎不这么做,小咖对大咖毕恭毕敬
不懂的人特别爱嘘人好引人注目~去问你指导教授不就得了?
作者: chelion (我希望我可以) 2015-11-19 15:59:00
又一个自觉得自己才是真理的人
哈欠~你说的很好,恭喜你赢了,但是可以穿上裤子来领总统奖吗?
自己上Ching-Yi Liu的脸书看~ 看学界的人认不认同这不是"抄袭"我还待在学界的每个朋友都会说不能copy、paste是常识只有这边的人会大声嚷嚷的说这那叫什么抄袭
学术界普篇都认为是抄袭,已有很多老师拿来当案例了当然最有公信力的台大伦理委员会也认为是,而做出处分
陈建仁也不惶多让喔,对了,话中透露陈建仁也是抄袭案例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11-19 18:12:00
审阅是确认自己的部份有没有错误 前言干陈建仁屁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