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aacting (2312312)》之铭言:
: 哈~~~ 会说陈建仁抄袭的肯定没写过论文...
: 我之前工作的时候,只要有实验的资料是用到电子显微镜的照片时,
: 我就一定要把操作电子显微镜的技术人员名字放在我的文章上,
: 为啥?! 这在学术界是一种很基本的伦理尊重压!!!
: 因为该技术人员对我的论文有贡献,我就应该要放他的名字在上面
: 可是该技术人员会看过我的文章吗? 老实说,根本就没有
所以又是一位以实然视为应然的自认为有正确观念的网友。
应然的观念是什么,是国科会的“学术伦理规范”。其中第九点:
论文的通讯作者应将论文稿给共同作者审阅,并取得其同意后,始得将其列为共同作者。
然后BBS上很多自以为很呛的三教九流对于是非对错的应然面,是用“很多人都这么做”
的实然面回答。没有回到重点。这叫跳针。
共同作者也有审稿责任,只是国内几乎不这么做,小咖对大咖毕恭毕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