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法院认证陈建仁抄袭”邱毅遭律师神打脸

楼主: zzLin (zzlin)   2015-11-19 01:30:43
判决书先放前面http://tinyurl.com/ovdsj8u
既然吕大律师打脸了
那我来打一下吕大律师的脸好了
大家只看吕大律师的脸书
居然没有人想真的去看判决
造就了吕大律师以部份事实来盖过全部的事实
我不是念法律的,不能跟吕大律师相比
但是我自认看的懂中文,也看的懂基本的文章
吕大律师明显乎略判决中与他论述相违背的说明
判决中直接引用了医院伦理委员会的"证据"
证明"第一作者陈师(非陈建仁)所涉抄袭英文成立,但显非故意"
我实在无法认同,一个名气这么大的律师
只因自我立场的关系,居然对于判决事实的描述避重就轻
我只能说你有立场是可以的,但是不要一付以为是正义的化身
我喜欢真小人,但是看不起伪君子。
我虽然认定"英文抄袭成立",但是我有把"显非故意"拿掉吗?
我还特意放上去了,一个事实居然可以在不同的立场下
被不同的解读,这就是台湾的公义
这就是台湾人口中的言论自由。
捷录自判决书中引用研究伦理委
员会审议决议的内容" 第一作者陈师所涉抄袭英文成立,但显非故意"
这是法院为何判决无罪的证据之一
我们吕大律师不提这一段,只提开头讲的尊重言论自由这些话
我实在不能认同
完整的判决文章如下连结:
http://tinyurl.com/ovdsj8u
判决书的第四段部份,经查:
本案业经附设医院第一二三次研究伦理委
员会审议决议如下:经委员会各委员充分讨论后,认定本
案件在introduction和部分method已引用相关文章,文章
的结果及结论并不相同,但是英文能有抄袭之事实。‥‥
‥决议:经在场委员充分讨论后,决议如下:
(一)本案
第一作者陈师所涉抄袭英文成立,但显非故意,情节不重
,又本案投稿论文未曾作为渠本次升等之代表著作
※ 引述《sleepsnow (家庭和睦身体健康)》之铭言:
: 1.新闻网址: http://goo.gl/huYh7Y
: 2.新闻来源︰ APPLE
: 3.新闻内容︰
: 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昨日正式宣布前中研院副院长陈建仁担任绿营2016副总统参选人,却马
: 上遭国民党立委蔡正元、前立委邱毅联手爆料,陈建仁在2007年涉论文抄袭,而且事实已
: 被“法院认证”。
: 邱毅昨日脸书说明,2007年陈建仁涉论文抄袭案,中国时报以“社论”方式予以评论,陈
: 建仁向中国时报提出“诽谤”告诉,但2008年法院宣判陈建仁败诉,可见陈建仁抄袭是“
: 法院认证”;蔡正元稍早也在脸书加码痛批“陈建仁涉及论文抄袭事件,这事件是经过台
: 大处分、法院认定,是鐡铮铮的事实”“蔡英文和陈建仁不认错道歉还硬拗,现在已成‘
: 人格问题’了!”
: 不过这段评论马上遭到律师吕秋远“打脸”,吕秋远解释,陈建仁败诉的理由并不是因为
: 确实抄袭,而是因为法官认为,“自诉人是公众人物,本来报社的言论自由就要受到更大
: 保障,而这也是可受公评的事”,也就是说,法院根本“没有认定陈建仁有抄袭的行为”
: ,而是认为报社对于可受公评事项有报导自由,不能认为有加重诽谤故意,因此判决无罪
: ,何来的“铁证如山”?
: 吕秋远举例,如果这样叫做“法院认证”抄袭,那么邱毅教授告九把刀说他是
: “政治垃圾”宣判无罪,难道就可以说邱毅是“经法院认证的垃圾吗?”,他大酸
: “邱大教授,这样会伤到自己,不好啦!”(张鈜闵/综合报导)
: 4.附注︰
: 今天凌晨的文章很精采啊 害我看到好晚 今天早上学生跟我说话 我都有点恍神~~
: 昨天高潮之后 今天马上云霄飞车 感觉一定很棒是吧 XDXDXD
: 吕律师的举例 真的很 XDXDXD 不过就真的法院认证的啊~~
: 请邱毅继续再接再厉喔 我很期待邱毅+蔡正元的联手 这一下KMT又要丢好多票了~
: 请朱立伦把邱毅和蔡正元列为不分区前10名 拜托朱朱伦了~~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1:36:00
见议看全文有说这只是前言的部份跟论文本身是无相关的而且这作者还不是陈建仁本人不一样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11-19 01:39:00
吕在律师界 法学素养就很普通 他只强在写文章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1:40:00
前言本来就是要抄录其它的论文实验方法,写过论文吗?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5-11-19 01:40:00
吕就是西瓜挖大边,颜色正确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11-19 01:41:00
在引用地方写出处很难吗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1:41:00
判决书也写到是时态的问题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1:42:00
你到底知不知道啥是共同作者啊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1:42:00
修正过后就能登录了查过这id也是跳针一族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1:43:00
论文研究过程有讯问有建议就要挂 这是学术伦理 看就知道没写过论文
作者: ppc ( )   2015-11-19 01:43:00
说真的你有没有写过论文?贴你的论文来瞧瞧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1:43:00
国际期刊不是说抄袭
作者: slimfat0202 (slimfat0202)   2015-11-19 01:44:00
为什么不直接到吕的脸书战他?若有理,肯定战果丰硕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11-19 01:44:00
就说吕把他黑名单了 真没种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1:45:00
不是抄袭部分修正,是时态修正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1:45:00
你先跳针共同作者啊 你真的以为共同作者就要写论文喔
作者: a7825143 (魍魅黯影)   2015-11-19 01:45:00
你没写过论文
作者: ppc ( )   2015-11-19 01:46:00
没写过论文才觉得这个很严重 明明改掉国际期刊就登上去了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1:46:00
陈医师不是抄袭被禁止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1:46:00
太好笑了 前面说不要挂共同作者 后面又说你没讲
作者: kinoyamato (Kino)   2015-11-19 01:46:00
所以一篇涉抄袭的论文,到底怎么刊出的?实在很好奇…小鲁虽然没投过什么重大的论文,论文也只是大学生弄出来的,很弱,但是也确实被中部某学校接受刊出,但是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1:47:00
你要不要先想想再回文 不然我还以为多人共用帐号勒
作者: kinoyamato (Kino)   2015-11-19 01:47:00
到底一篇抄袭的东西怎么被刊出的,来,3k,李共夸麦咧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1:47:00
是不够严谨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11-19 01:47:00
审查人没发现 之后被举发 当然有可能
作者: Silverdawn (Ptt乡民)   2015-11-19 01:48:00
投过国际期刊再补推
作者: ppc ( )   2015-11-19 01:48:00
你无限上纲才需要认错吧 讲得好像抄袭研究成果般得严重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1:48:00
继续跳啊 明明就是第一次审查的建议修改 还举发哩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11-19 01:49:00
写信告诉审查单位 就算举发了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1:49:00
讲白点啦 真的论文抄袭 只有实验过程跟结果讨论 抄袭才
作者: ppc ( )   2015-11-19 01:49:00
不用投过国际期刊啦 拿你写的国内论文来瞧瞧
作者: ppc ( )   2015-11-19 01:50:00
一篇论文的重点就是作者本身原创的想法与实验内容 用钱类比?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1:50:00
写信告诉审查单位?? 你真的投过论文吗XDDD
作者: Sawilliam (Sawilliam)   2015-11-19 01:50:00
选这种副手 请蔡退选负责
作者: joyfound (羊)   2015-11-19 01:51:00
纯嘘推文有人说吕强在写文章???笑死人了XD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1:51:00
抄袭一般都是认为是论文本身或实验结果抄别人的才算吧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1:51:00
废话 断章取义当然嘘你 不然嘘谁
作者: sincere77 (台湾会更好)   2015-11-19 01:51:00
立场错了先帮补血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11-19 01:52:00
抄袭就是著作概念 什叫一般认为
作者: ppc ( )   2015-11-19 01:52:00
没做过研究写过论文在那边跟人谈抄袭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1:52:00
前言就是要抄啦
作者: mysmalllamb (小羊)   2015-11-19 01:52:00
律师的本职学能就是避重就轻呀,不稀奇啦
作者: Orzer (按☯KMT)   2015-11-19 01:52:00
姚神说的,典型泥巴战,根本不关陈建仁的事
作者: al0807 (大番薯)   2015-11-19 01:52:00
不懂装懂,可惜你被反打脸了
作者: gogen (gogen)   2015-11-19 01:53:00
5分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1:53:00
你前言没抄前人的研究成果 投个几百篇 审查都会当你痴人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1:53:00
抄他人的心得或实验方法
作者: Orzer (按☯KMT)   2015-11-19 01:53:00
只有第一作者跟通讯作者才要负责根本胡说八道
作者: coffee777 (小赖)   2015-11-19 01:53:00
你真的知道什么是研究抄袭?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11-19 01:54:00
不用抄呀 引用文献 说说别人缺点就好
作者: ppc ( )   2015-11-19 01:54:00
你找一篇论文的motive跟它的reference内容完全不同的来瞧瞧啊
作者: rainfarmer (伴蓝比翼鸟)   2015-11-19 01:55:00
自以为打脸结果被发现没穿裤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1:55:00
所以审查都很脑弱还让他刊论文 讲难听点啦 你就不要得
作者: kinoyamato (Kino)   2015-11-19 01:55:00
那个~3k呀,我个人对废柱事件时,你的情怀令我敬重,但是我自己是写过的人,你确定你要这样子来论?会被打脸哦
作者: jimmy5680 (不太会飞的企鹅)   2015-11-19 01:55:00
嗯...你看过论文吗?
作者: ppc ( )   2015-11-19 01:56:00
一堆蓝脑把这个事情搞成好像是抄袭研究成果般严重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11-19 01:56:00
很多人写论文去找别人写的格式套 以为就是这样写zzz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1:57:00
3K讲得好像自己写过论文一样XDDD
作者: ppc ( )   2015-11-19 01:57:00
他连有没有看过论文都不知道咧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11-19 01:58:00
算了 跟一堆22k讨论论文 科科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1:58:00
如果是抄袭 该治疗方法的发现者就不会挂陈医师了 懂?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1:59:00
kkk又没22k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1:59:00
哈 战薪水耶
作者: ppc ( )   2015-11-19 01:59:00
3k讲别人22k 笑了
作者: COOLBILL (Go!!Go!! Braves!!)   2015-11-19 02:00:00
想必dakkk是超高级天龙人 所以也是超高级学历配上超高级收入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2:00:00
你有四大硕毕业的平均起薪再来跟我战啦
作者: jimmy5680 (不太会飞的企鹅)   2015-11-19 02:01:00
不是委员会的问题,是解读的人的问题,懂?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2:01:00
没写过论文还要打泥巴战 这叫正视问题?
作者: kinoyamato (Kino)   2015-11-19 02:01:00
很多人是指?所以你要推翻有认真写过的人?讲真的啦,你们打这个对有学经历的人,摆明不利,我真感到国民教很悲哀有邱毅和祭止兀这种猪队友,当然你要加入也是可以,民主社会嘛~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2:02:00
凭什么这样说? 就凭他的研究救了多少人啦 不然你说说你造福了社会啥?
作者: jimmy5680 (不太会飞的企鹅)   2015-11-19 02:03:00
你要说有没有出错,有,这样你高兴了吗?但是这错的大小
作者: ppc ( )   2015-11-19 02:03:00
cangming在说3k又不是在说你 是3k先战薪水好吗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2:04:00
kmter成天就只会打一些无关紧要的礼貌问题 还会啥?
作者: jimmy5680 (不太会飞的企鹅)   2015-11-19 02:04:00
有很重要吗?是剽窃研究结果吗?
作者: ppc ( )   2015-11-19 02:04:00
而且你国文有没有问题 是四大硕的平均起薪 又不是四大硕
作者: coffee777 (小赖)   2015-11-19 02:05:00
我只问一个,如果是有问题的文章,为什么国际期刊没撤?又为什么文章最后还是可以发表?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2:06:00
连回个文都可以断章取义 泥巴战不意外
作者: jimmy5680 (不太会飞的企鹅)   2015-11-19 02:06:00
和某涉嫌参与制造空头帐户的前官员相比,根本无足轻种
作者: virustt (钱永远不闲多)   2015-11-19 02:06:00
不就英文不够好所以引言抄过了头 这抄袭论文是不一样的
作者: ppc ( )   2015-11-19 02:07:00
dakkk看到没 有人说你连基本的做人道理都不懂ㄟ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2:07:00
说得好像大家都支持你一样 可是我看扣掉3K好像就没人了你要不要找一下裤子啊
作者: coffee777 (小赖)   2015-11-19 02:08:00
学术上的抄袭基本上是指你挪用了他人的方法与流程/实验但并没有著名是引用或沿用谁的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2:09:00
就跟你讲前言就是要抄啦
作者: coffee777 (小赖)   2015-11-19 02:09:00
而前言是论文的一部份,但前言的内容多半不会全是原创
作者: ppc ( )   2015-11-19 02:09:00
他可能以为论文是写作文啦
作者: lost2011   2015-11-19 02:11:00
连推文回文对象都搞错,怎不回应?还跳针!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2:11:00
你先能够说服大家再来说嘴吧 事实就是你没办法
作者: virustt (钱永远不闲多)   2015-11-19 02:11:00
前言本来就是要抄前人的结论 你先去搞懂论文怎么写再来回
作者: ppc ( )   2015-11-19 02:11:00
白的说成黑的是你吧
作者: coffee777 (小赖)   2015-11-19 02:11:00
论文的前言要原创实在太难了
作者: jimmy5680 (不太会飞的企鹅)   2015-11-19 02:11:00
一般说“论文抄袭”都指剽窃他人研究内容,拿在前言的
作者: donvito (CryFather)   2015-11-19 02:12:00
赞 继续打 昨天才一个蠕动喷汁完 今天换另一个
作者: ppc ( )   2015-11-19 02:12:00
大家都讲了为什么这不严重的理由 就你还在跳针说因为立场
作者: jimmy5680 (不太会飞的企鹅)   2015-11-19 02:12:00
写作失误当作“论文抄袭”本就会被当成笑话简单来说,就是你没弄懂写作上出现抄袭的谬误,与学术上的抄袭是不同的东西
作者: ppc ( )   2015-11-19 02:14:00
你既然死咬委员会 那人家问你为什么期刊还是登了 你怎不回?
作者: jimmy5680 (不太会飞的企鹅)   2015-11-19 02:14:00
这只会让人觉得是在混淆视听而已
作者: coffee777 (小赖)   2015-11-19 02:15:00
那你也来问问委员会为什么这篇文章最后可以发表
作者: AdwaSgibin (卤肉饭超人)   2015-11-19 02:15:00
问题是抄袭的人就不是陈建仁嘛,你自己也说了"陈师"不是陈建仁,你要他承认什么?
作者: lost2011   2015-11-19 02:16:00
以极为鲜明的立场挑针指责别人都是因为立场...
作者: AdwaSgibin (卤肉饭超人)   2015-11-19 02:16:00
的确,他是共同作者,要负共同责任
作者: jimmy5680 (不太会飞的企鹅)   2015-11-19 02:16:00
你用词有问题整天牵扯委员会,跳针不完耶
作者: cs2260cs (一拳超人)   2015-11-19 02:16:00
抄袭部分删掉了,为什么不能登
作者: ppc ( )   2015-11-19 02:16:00
你用不严重的事情类比到严重的贪污? 这是委员会说的?
作者: peterdida (猪排中士)   2015-11-19 02:18:00
所以抄袭的人是谁? 你把名字说出来看看
作者: AdwaSgibin (卤肉饭超人)   2015-11-19 02:18:00
邱秃说的可是"法院认证陈建仁抄袭"阿
作者: lost2011   2015-11-19 02:18:00
只会跳针回委员会其他回不出就只好跳针立场...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2:18:00
不是删掉,时态改掉照旧登入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2:18:00
共同责任不是这样算的 只有第一作者跟通讯作者要负责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2:19:00
共同作者是只要再研究过程有出力 就要挂
作者: coffee777 (小赖)   2015-11-19 02:19:00
修改了抄袭的部份就可以登期刊,你来告诉我期刊如何审?
作者: AdwaSgibin (卤肉饭超人)   2015-11-19 02:19:00
对阿,问题邱秃说的却是陈建仁阿,所以才会被打脸嘛
作者: virustt (钱永远不闲多)   2015-11-19 02:19:00
有立场看什么事情就都会自以为自己才是对的
作者: ppc ( )   2015-11-19 02:19:00
期刊会登就代表这篇论文是有他的原创性 这能用贪污10万类比?
作者: AdwaSgibin (卤肉饭超人)   2015-11-19 02:20:00
欸欸你回我不要回一半的,你看我上面推你的文
作者: gogen (gogen)   2015-11-19 02:20:00
真的有"抄袭"这样大错误的论文,有可能改一改就登吗???那个不是抄袭,是小错误!!!
作者: virustt (钱永远不闲多)   2015-11-19 02:21:00
台湾现在招牌掉下来都能K死一堆写过论文的硕博士生了...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2:21:00
作者用英文现在式,像是作者自己的话,不像引用,改成过去式就成引用了
作者: ppc ( )   2015-11-19 02:21:00
贪污10万跟贪污一亿没不同 但前言有抄袭跟研究成果有抄袭就完全不同 你拿来类比 想偷换概念?
作者: gogen (gogen)   2015-11-19 02:21:00
真的有所谓的抄袭,应该永不录用了
作者: AdwaSgibin (卤肉饭超人)   2015-11-19 02:22:00
问题今天吕秋远说的是"法院根本“没有认定陈建仁有抄袭的行为”,请问他有说错吗?如果没有的话你要打什么脸?如果没有的话吕秋远的打脸
作者: ppc ( )   2015-11-19 02:22:00
你要说他英文用现在式是错的 这大家都同意 但能用贪污10万来类比?
作者: gogen (gogen)   2015-11-19 02:22:00
人一蓝,脑就。。。
作者: coffee777 (小赖)   2015-11-19 02:22:00
这些期刊审查如果有认定抄袭,根本不可能刊出来
作者: AdwaSgibin (卤肉饭超人)   2015-11-19 02:23:00
哪里错了
作者: coffee777 (小赖)   2015-11-19 02:23:00
那不是修改就可以的东西,更何况期刊审查委员有说抄袭?
作者: ppc ( )   2015-11-19 02:23:00
委员会认定用现在式有问题这没错 但委员会有说这跟贪污10万一样?
作者: AdwaSgibin (卤肉饭超人)   2015-11-19 02:24:00
先回一下你的问题,陈医师有抄袭,可是陈建仁没有
作者: coffee777 (小赖)   2015-11-19 02:25:00
回到你的问题,法院有认定陈建仁有抄袭吗?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2:26:00
推下一篇的打脸文
作者: coffee777 (小赖)   2015-11-19 02:26:00
如果没有,吕秋远根本没讲错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2:27:00
期刊系统都可以查 审查建议好吗 多做点功课...
作者: ppc ( )   2015-11-19 02:27:00
人家辛苦写一篇有原创性被登上国际期刊的论文 只是因为时态没
作者: lost2011   2015-11-19 02:27:00
自己先选定立场,然后跳针式的错误类比贪污、统一问题,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2:27:00
连英文时态都不知道?
作者: donvito (CryFather)   2015-11-19 02:27:00
装睡的人叫不醒 大家可以早点休息了
作者: ppc ( )   2015-11-19 02:28:00
你因为你的立场问题就糟蹋人家的学术研究成果 有够可恶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11-19 02:29:00
还在共同作者要负责 这种人真的没救了
作者: ppc ( )   2015-11-19 02:29:00
个人比喻? 你的比喻恰当? 你不懂就不要乱比喻
作者: ikoo   2015-11-19 02:29:00
有理性探讨 推一下
作者: tay2510 (Tay)   2015-11-19 02:29:00
判决我也看了 通篇完全没提到陈建仁,连自诉人都是丁OO这议题明显是被创造出来的,讨论这个有意义吗?
作者: lost2011   2015-11-19 02:30:00
并无视实质内容,继续跳针立场....
作者: AdwaSgibin (卤肉饭超人)   2015-11-19 02:30:00
你说的没错,问题是你还是没打到吕秋远的脸阿陈建仁不是一直说他有错吗?那你还要什么?
作者: ppc ( )   2015-11-19 02:30:00
你用贪污10万与贪污一亿来类比 这叫没攻击?
作者: AdwaSgibin (卤肉饭超人)   2015-11-19 02:31:00
你还是没说吕秋远到底哪里弄错了?
作者: ikoo   2015-11-19 02:31:00
也不过就是点出诸位的双重标准跟护航而已 不是吗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2:32:00
不是
作者: AdwaSgibin (卤肉饭超人)   2015-11-19 02:32:00
ikoo,有理性讨论的意思是双方都理性,你要不要说说你觉得谁理性?
作者: ikoo   2015-11-19 02:32:00
给个面子 说个是嘛我觉得 只用 你不懂不要说 你写过论文吗 这种一句带过的话
作者: donvito (CryFather)   2015-11-19 02:33:00
判决书都没看清楚 理性讨论个屁
作者: ikoo   2015-11-19 02:34:00
要来否定的 很有护航的感觉 既然要护航 要战 就详细写一篇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2:34:00
有更精确的说法叫抄录
作者: gogen (gogen)   2015-11-19 02:34:00
这个不是论文抄袭!!!!
作者: AdwaSgibin (卤肉饭超人)   2015-11-19 02:34:00
恩,我从来没这么说,看来我很理性,嘻嘻
作者: donvito (CryFather)   2015-11-19 02:35:00
"他们认为陈冠宇医师的论文是英文抄袭,虽然是一种抄袭
作者: ikoo   2015-11-19 02:35:00
你人最好了
作者: ppc ( )   2015-11-19 02:36:00
他的意思就是英文抄袭是贪10万 论文抄袭是贪一亿 所以罪一样
作者: ikoo   2015-11-19 02:36:00
所以 我们说 他抄袭 是对的 因为是一种抄袭 但说他论文抄袭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2:36:00
每一段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2:37:00
知道就好
作者: AdwaSgibin (卤肉饭超人)   2015-11-19 02:37:00
我不知道你再说谁,不过我并没有说得没看清楚
作者: ikoo   2015-11-19 02:38:00
问题是 在判决书 跟所谓委员会 没人说抄录阿所以 我们下结论了 陈医师没抄袭 因为他只有抄袭英文而已这是主流民意下的结论了吗
作者: Roddick (罗迪克)   2015-11-19 02:38:00
人一蓝 脑就残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2:38:00
前言就是要写一些他人的结果
作者: ikoo   2015-11-19 02:39:00
所以 以后抄袭英文的 都不会有罪 太好了 我要去写英文论文了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2:39:00
知道结论就好
作者: donvito (CryFather)   2015-11-19 02:39:00
加油 写完贴出来给大家笑笑
作者: jimmy5680 (不太会飞的企鹅)   2015-11-19 02:39:00
ikoo还是先弄懂啥是英文抄袭,免得被抓之后哭哭
作者: ikoo   2015-11-19 02:40:00
是不是可以 列举 有多少人做过类似的研究 有什么成果
作者: AdwaSgibin (卤肉饭超人)   2015-11-19 02:40:00
前言不写他人的结果代表你要创造一个新的研究体系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2:40:00
建议写,文章会比较有说服力
作者: jimmy5680 (不太会飞的企鹅)   2015-11-19 02:41:00
陈没有"论文抄袭",蔡正元指称的是"论文抄袭",别用
作者: ikoo   2015-11-19 02:41:00
我弄不懂也 可以教我吗 你们都好厉害也 我都不懂 哭哭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2:42:00
就肺癌研究阿,怎么会没人做
作者: ikoo   2015-11-19 02:42:00
因为只有抄袭英文的前言 所以不算抄袭 特别是他现在是副总统
作者: muvluv (000)   2015-11-19 02:43:00
逻辑太差
作者: ikoo   2015-11-19 02:43:00
要说跟别人的肺癌研究有什么不一样啊
作者: batt0909 (小鱼)   2015-11-19 02:43:00
共同作者是有指导过的都可以列上去指导教授是台大校长好像九个吧
作者: OxfordGOD (牛津神)   2015-11-19 02:52:00
又出来了...XDD
作者: kawo (无主神殿)   2015-11-19 06:10:00
请睁眼
作者: SDCREW (SD)   2015-11-19 06:25:00
抄袭的人也不是陈建仁,有写过论文吗?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15-11-19 07:08:00
法院判是毁谤罪不成立,你还能这样连结。
作者: rabbit0531 (兔)   2015-11-19 07:10:00
很会跳针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5-11-19 08:28:00
你说的对 但是吱吱不会接受 他们根本不看判决书就算看了判决书 反正也是会 写论文的又不是陈建仁BLABLA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5-11-19 08:36:00
楼上别偷偷推文 正大光明讲出来阿阿 抱歉我忘了 属性不对
作者: AlleyCats (痴呆丑肥怪)   2015-11-19 09:05:00
摘录高手
作者: windhsu (画形取意)   2015-11-19 09:32:00
有人通神,连别人有没有看判决书也可以知道
作者: xheath (heath)   2015-11-19 09:34:00
无知到这种程度 可悲
作者: yuyukuo0205   2015-11-19 11:02:00
陈师不是陈建仁
作者: licklabium (76600ferio)   2015-11-19 11:25:00
想打别人脸,却反被打脸,硬撑著还说别人硬撑著
作者: Miule (Miule)   2015-11-19 17:06:00
KMT超逻辑之万有引绿
作者: axyz (QQ)   2015-11-19 18:36:00
赞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