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悲哀的蛆,懒人包在这啦!!!

楼主: kingdom999 (早鸟是要多早)   2015-11-18 12:59:52
他蛆的意思应该就是只要在论文上沾到一点点点点边,就算只是在旁边斟茶倒水扫地,都
是共同正犯啦!谁叫你白目要掺和到,没理由你可以全身而退啦~~“挂名有沾光,但有
事想脱身??”不可能啦!!!
...大概就是这个概念吧
这也是蛆打死不退的原因...
因为也没什么可以玩的梗了...悲哀
另外论文被退回修改也是该死啦~这么多投稿的,偏偏你的会被退回修改??
为什么当初不好好严谨的写??被人抓到缺失??就是你的错啦...不要解释那么多啦,
一定有问题...吱吱一直保护他更表示我打的论点没有错!!
以上尝试脑补,希望可以解释到被打脸到内出血仍可以坚持到现在的原因= =
※ 引述《cs2260cs (阿光)》之铭言:
: ※ 引述《pinkkate (笑笑猫~)》之铭言:
: : 今天看到群蛆竟高潮连连,找到陈建仁痛脚。
: : 自以为找到裤子就抓着不放,死命秀下限。
: : 来啦!懒人包在这!!!自己看!!
: : 事发源由:
: : 台大医院胸腔科医师陈冠宇2006年投稿到“Cancer”(癌症)期刊论文,
: : 当年底被指为涉嫌抄袭;在他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Cancer”期刊于
: : 2007年8月20日刊出此文。
: : 这边有三个时间点,2006投稿、2006年底被指为涉嫌抄袭、2007年月刊出
: : ==================
: : 发展一:台大惩处陈冠宇 (时间点:2006年)
: : 请注意是陈冠宇!
: : 为了避免蛆蛆真的瞎眼,再说一次,是陈冠宇!!!
: : ==
: : 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95年学年度第一次学术伦理案件审议委员会会议纪录内记载
: : ‘‥‥‥审议事项:案由:本学院附设医院报来内科陈冠宇医师投稿被认定抄袭
: : 及该院处理情形案,提请审议。说明:
: : (一)Cancer杂志于95年12月6日来函表示该杂志认定陈冠宇医师所撰之稿件有
: : 抄袭之嫌,并要求台大医院处理‥‥‥。
: : ‥‥‥决议:经在场委员充分讨论后,决议如下:
: : (一)本案第一作者陈师所涉抄袭英文成立,但显非故意,情节不重,
: 你自己贴出来的文都写抄袭成立了
: 你自己到底还要凹什么
: 你重点是但显非故意,情节不重
: 难道偷1000块才叫偷
: 而偷1块就不叫偷
: 难道砍十刀才叫砍人
: 而砍一刀就不叫砍人
: 你的逻辑呢?
作者: JayWangAA (冠)   2015-11-18 13:12:00
吵这个有点没意义 就跟绿的在吵22k一样 无聊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5-11-18 13:22:00
好佩服大家还有精力关注这件事,之前宇昌案或MG149都很认真去找资料了解状况,昨天看到这个抄袭新闻,只在心里骂一句,干,这些白痴还玩不腻喔,就连点都懒得点进去了...
作者: Myfun (So Good)   2015-11-18 14:20:00
真的懒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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