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5-11-11 14:47:46看到很多人说要废掉考监二院
因为这两个大家觉得是盲肠机构 没屁用
但为何没有人想过要将两院实权化呢?
将人事行政局移交考试院
考试院预算不经立法院审查 由监察院审查
监察院依照五五宪草的想法 转型为上议院
由政党比例制选出委员
监察院复决立法院提出之议案
但否决之议案经立法院2/3再次复决后则通过
对司法院 考试院长 大法官提名行使同意权
提出对总统副总统的弹劾或罢免
以及原本的监察职责
立法院废除不分区 全都改为区域立委 并增加立委员额
并增加对行政院长提名的同意权
这样可让考试院 监察院复活
还可让总统 行政院长 立法院 监察院相互制衡
避免一方过于强势
总之 让台湾改制成像法国的双首长制应该是现阶段较可行的方法
而且还可名目上保存了KMT最爱的宪法
可能阻力会较小
叠床架屋就为了"五权宪法"这个虚名而去养一票废物.....
作者: paleomort 2015-11-11 14:51:00
这样的话考试院就虚了,干脆废掉。监察院跟立法院就变成上下院,也就是国会,不需监察院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头)
2015-11-11 14:52:00我认为立法权被无限扩大是好事吗?现在台湾立法权是被扩大到有点夸张的程度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5-11-11 15:04:00
浪费钱不走其他国家运行多年的制度,却自己乱搞,太瞎
这两院职权完全可以被其他三权取代为啥还特地要改成有实权的机关啊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5-11-11 15:06:00
上议院在很多国家都是鸡肋了,而且同为民选,会有冲突读过民主发展就知道,上议院只是在英国发展出来特殊的贵族产物是一种民主化过程的渐进发展,先开放给贵族会儿,后开放给庶民没有这样的背景,却要硬抄上议院,何必呢,以澳洲来讲,其实也是被英国留下来的产物罢了美国也是英国来的啊,这哪有什么
台湾立法权算是小的 大家都有迷思以为台湾立委权力很大 真奇怪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5-11-11 15:14:00
这功能不就类似不分区立委,要么就改革不分区立委的方式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5-11-11 15:16:00
美国有各州平等的功能跟需要+1
再来 考试不需要到院的层级 可以设在行政院下的独立委员会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头)
2015-11-11 15:17:00台湾立法权的确已经是无法被制衡了啊。
作者:
Custody (鸡鸭)
2015-11-11 15:17:00这种要动宪法本文的东西就不要想了.....先考虑怎么用增修条文冻结监察院还比较实际,但也很困难
公督盟的立委承诺书也算种制衡吧 不过愿意签的人太少了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5-11-11 15:21:00
有人被洗脑恶魔王金平,才会以为立法权很大,瞎他把王金平当马英九小弟,觉得他不听马英九的话阿,哈哈哈,这样还讨论三权分立干嘛,立法只是行政的小弟
立法委员是个别的权利太大,且没有有效监督整个立院的方式
作者:
nightfish (废文整理机器肥大型)
2015-11-11 15:22:00不错的想法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5-11-11 15:29:00
地方利益本来就是不可避免的,美国都有肉桶政治了,为什么会幻想有上议院就没有地方利益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5-11-11 15:35:00
那一样是改革不分区立委的方式即可,讨论制度应该是站在台湾民主发展历程看事情
监察院其实修法正确可以走成上议院没错 但......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5-11-11 15:37:00
既然要改革不分区立委,那就让不分区立委占到席次增加不就好了而且你建议的监察院一样是看政党比例,那一样是政党提出表列阿觉得分割就比较不会吵架?增加不分区占的席次,不见得要比分区多阿
没办法制衡,因为马英九可以操控大法官和监察院这种制度人民没办法监督总统都要闪避民选国会监督,更何况是这种间接机构
作者: spt21ccc 2015-11-11 16:15:00
台湾是立法权过小,才没办法制衡马狗,在那反串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11-11 16:22:00不符合政治学原理
作者:
CenaWang (CenaWang)
2015-11-11 17:30:00推 终于感觉五权会是有用的
作者:
aidao (爱到)
2015-11-11 17:56:00原po完全误解了 监察权本来就是国会议员才适合行使
监察院当国会?? 煎茶什么? 监公职人员?公职人员犯法 直接交给司法审查就好了
作者:
lecheck (小调皮)
2015-11-11 22:15:00多一院不坏 重点是建立起合乎逻辑且可运作的check and balance宪政秩序 五权理论在这方面真的太瞎了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5-11-12 00:03:00上议院可以考虑 考试院就算了 别相信ROC公民课本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