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立法院应即弹劾马总统

楼主: znwnz (znwnz)   2015-11-04 13:17:36
1.新闻网址: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4782
2.新闻来源︰ 想想
3.新闻内容︰
黄丞仪 | 发布于 11 月 4, 2015
马英九总统任内躁进的两岸政策,造成台湾政局动荡,率为有目共睹之事实。即便任期将
届,坊间舆论莫不担心在最后几个月会有出人意表的举动。果不其然,马总统在民意支持
度低荡谷底,下届总统大选即将展开之际,大举突破民间对于“看守总统”的期待,宣布
即将于七日出访新加坡,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会面,“巩固两岸交流的既有成果”。
马总统基于个人的历史使命,意欲完成两岸领导人会面的破冰纪录,这是他的政治价值选
择,可以理解。但是如同过去这几年,论者一而再、再而三的忠告提醒,总统并非个人,
而是宪政机关,一举一动均须符合宪法的规范要求。马总统应该记得,他在就职时,曾经
依据宪法第四十八条宣誓:
余谨以至诚,向全国人民宣誓,余必遵守宪法,尽忠职务,增进人民福利,保卫国家,无
负国民付托。如违誓言,愿受国家严厉之制裁。谨誓。
“遵守宪法,尽忠职务”这八个字,不是说假的。“愿受国家严厉之制裁”,也不是虚晃
一招。请问:总统可以秘密与对岸联系吗?总统可以未经任何宪政程序,就自行决定与对
岸最高领导人见面吗?这是总统的私人出游行程吗?
宪法写得清清楚楚,立法院有议决“国家重要事项”之权,行政院也必须在行政院会议上
将“应行提出于立法院之重要事项”,先行议决。虽然增修条文已经拿掉立法院不同意“
重要政策”时可以决议移请行政院变更的权力,但是第六十三条规定立法院可以“议决国
家重要事项”的条文,并没有遭到冻结。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了:“行政院遇有重要事项发生,或施政方针变更
时,行政院院长或有关部会首长应向立法院院会提出报告,并备质询。”这里的报告和质
询,绝不是像现在这样,总统已经决定好要出发了,日期也都订好了,行政院院长和总统
府秘书长去立法院挨骂一下,虚晃一招,就可以过关。
大法官在2001年处理陈水扁政府停建核四案时,曾经透过第五二O号解释再次肯认“针对
所发生之重要事项或重要政策之改变,上开条文复课予行政院向立法院报告并备质询之义
务”。而且大法官明确指示,如果不能透过协商达成解决方案,“各有关机关应循宪法现
有机制为适当之处理”,例如行政院院长自行辞职、立法院提出不信任案,若不信任案通
过,行政院可以呈请总统解散国会。大法官说,这是“代议民主制度下解决重大政治冲突
习见之途径”。
中华民国总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会面,这是1949年以来未曾有之政治变局,更是
总统代表统治权所行使的高度政治行为。如果连属于低度政治行为的通商、通航,都需要
依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九十五条:“应经立法院决议”,那么会引发庞大政治效应的两
岸最高领导人政治性交往,难道不属于宪法规范层次的“国家重要事项”,因而应循宪法
规定先由行政院于院会议决,再提出于立法院,寻求多数立法委员的支持,以符合民主政
治的课责原理?
从目前已知的情势发展来看,总统并没有事先将此一“重要事项”交由行政院院会讨论、
甚或议决(如果有,请公布会议记录)。国会的参与决策权更是形同虚设,所有行程都订
好了,才叫行政院院长和总统府秘书长去立法院报告,简直视中华民国立法院为橡皮图章
。这种情形在审查服贸协议时,就已经上演过一次,其结果就引发了占领立法院的大规模
公民运动。但马总统丝毫不以为意,继续我行我素,再次将宪法当成具文,违反“国家重
要事项”必须依循的宪法程序。
马总统这种恣意的政治行为,不但违反就职誓词所言“遵守宪法,尽忠职守”,更已达到
应予弹劾的程度。依据增修条文第四条,只要过半数的立法委员提议,经过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就可以声请司法院大法官审理弹劾案。虽说大家对于现在的司法院大法官也不抱持
任何期待,毕竟全数均为马总统所提名。但是,弹劾案的提出本身就是一项重大的政治警
讯。在弹劾案审理期间,总统应该停止受弹劾之行为,以免发生不可回复的损害。所以,
目前的关键就在于立法院是否能够即时提出弹劾案。
距离国会改选不到百日,国会议员是否能够代表台湾民意,就看此刻。如果要争取连任,
立法委员应该充分反映民意,也不用听取行政院院长的报告了,反正都是敷衍,浪费时间
。立法委员应迅速提出弹劾案,以示警讯。纵然部分国会议员不打算争取连任,台湾人民
也可以在二个多月后,透过不分区的政党票,对国民党加以惩罚。马总统贪图一时快意,
不只会为自己带来极高的政治风险,成为中华民国史上第一个遭弹劾解职的总统,恐怕也
将彻底毁掉他曾经担任过党主席的中国国民党。这项“制裁”,不可谓不严厉。违背誓词
,有此下场,足昭殷鉴。
4.附注︰
本来只是想说就是会晤而已
所以真的这次出访根本就是违反程序?
有人可以解释一下吗?
更重要的 立法院会有什么动作吗?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学姐最高)   2015-11-04 13:18:00
现在立法院是谁的地盘,根本不可能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15-11-04 13:19:00
此时立院那会有什么动作 鼓掌通过?
作者: vivi50218 (Morris)   2015-11-04 13:19:00
绿吱崩溃
作者: Myfun (So Good)   2015-11-04 13:20:00
国民党不倒,台湾不会好!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5-11-04 13:20:00
总统 副总统不能被弹劾吧(印象中)
作者: Sedna90377 (离散)   2015-11-04 13:21:00
可以呀1/2提议 2/3决议 大法官审理
作者: aclock (小峰)   2015-11-04 13:23:00
罢免或弹劾的条件都很严苛啊
作者: yommy1108 (chiakila)   2015-11-04 13:24:00
所以不可能zzz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5-11-04 13:26:00
我记成监察院了 哈哈现在立委就不可能了 大法官又是某人指派...
作者: SiFox (疝气の噜噜米)   2015-11-04 13:31:00
有人提到立法委员吗?
作者: dh168 (dh168)   2015-11-04 13:33:00
崩溃了吗? 听说除了内乱外患罪 总统是无敌的 加油~~~~~~~~
作者: mhlee (yuki forever)   2015-11-04 13:34:00
所以楼上爱被中国捅?
作者: shadow0326 (非议)   2015-11-04 13:35:00
做球给马意大法官杀球? 没这么蠢吧
作者: dh168 (dh168)   2015-11-04 13:36:00
帮支支加油 还要被支支扣帽子 支支想被桶 就去吧~~~~~~~~~支支崩溃~~~~~~~~~~~~~~~~~~~~~~~~~~~~~~~~~~~~~~~~~~~~~~~支支出来咬人了~~~~~~~~~~~~~~~~~~~~~~~~~~~~~~~~~~~~~~~~~
作者: Brightheat (QQ)   2015-11-04 13:38:00
你爽啥小?
作者: dh168 (dh168)   2015-11-04 13:38:00
支支 快去开会想对策 想好再来洗版啦~~~~~~~~~~~~~~~~~~~~~支支大绝: 逢人就咬 逢人就扣帽子 支支全面崩溃了~~~~~~~~~
楼主: znwnz (znwnz)   2015-11-04 13:42:00
楼上你还好吗?
作者: dh168 (dh168)   2015-11-04 13:45:00
谢谢关心 还可以~~~~~~~~~~~~~~~~~~~~~~~~~~~~~~~~~~~~~~~~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学姐最高)   2015-11-04 13:50:00
楼上比较崩溃
作者: dh168 (dh168)   2015-11-04 13:52:00
楼上 你开心就好~~~~~~~~~~~~~~~~~~~~~~~~~~~~~~~~~~~~~~~~
作者: adampolo (adampolo)   2015-11-04 14:21:00
吱吱怎么还不组织台湾国义勇军,占领总统府?不是说马要卖台?记得被警察打不要再靠背喔!
作者: mhlee (yuki forever)   2015-11-04 14:38:00
幻想被中国捅的蛆儿是在爽什么?你是真心想当中国人还是只是讨厌民进党,可以仔细想ㄧ下吗
作者: hfptt   2015-11-04 14:49:00
婊子能拒绝钱?台湾婊子难道是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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