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ppleball200 (我带把的不要再把我了orz)》之铭言:
: ※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长)》之铭言:
: : 你讲反了吧, 学生该被驱散不代表警察不用被判刑吧。
: : 占领行政院 就赶出来啊
: : 现在要追究的是
: : 1.驱离媒体第四权的行为
: : 要知道, 稍微有点水准的国家, 在交战处都不敢故意攻击记者。
: : 这种警察驱赶媒体的行为, 完全是第三世界国家的独裁政权行为、甚至是IS等级的。
: : 2.在行政院的前庭各种不当施暴
: : 我想这我就不用多述了。还是你要说行政院的前庭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 : 还是行政院员工都在前庭办公?
: : 在民主国家, 最荒谬的其实是领导、议会凌驾了民意。
: : 议会是个制度, 是用来实践民主的, 如果领导、议会不实践民主,
: : 那才真的会搞出希特勒, 危害世界。
: : 所以你发现了什么没有? 太阳花的确凌驾了希特勒,
: : 但这个希特勒正是让党意凌驾民意的马英九啊。
: : 你说凭什么认为支持太阳花学运的是多数? 凭什么议会多数是民意少数?
: : 啊干, 这就是叫你们去把裤子穿好的原因啊
: : 1129退潮多久了还不知道谁才是多数?
: 这就太阳花让人无言的主要原因
: 口中高喊民主却在破坏民主
很好奇你是如何定义[民主]?太阳花学运中对于民主的定义是:治权民授为最高
原则,而其执行必须依循法律位阶来区分其高低顺序。
太阳花学运的主事者不认为自己是破坏体制,而是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维护体
制的守法者。他们出来只是为了阻止国民党继续违宪乱政。
: 1129就是投票结果 不管你喜不喜欢就是要尊重 没有什么好崩溃的
: (除非投票内容违反基本人权但这题外话)
: 如同之前N次各种投票结果一样
: (顺便讲一下为什么我会支持马好了 因为他当初反对选输了在吵的叭叭夜市 要大家回家)
: (敢打自己人脸让我觉得很屌)
现在还能讲自己支持马的真的耻力很高。马英九不是敢打自己人,纯粹是他冷血到
只在乎自己而已。
: 但是1129并没有赋予当时大肠花的正当性 (其实到至今没有任何投票赋予其正当性)
太阳花学运的正当性来自于中华民国宪法。
: 况且1129也不是完全针对太阳花的议题
: 按照你的逻辑 陈为廷摸奶现在连立委都不敢选
: 那太阳花的"民意基础"(如你所言 但是此民意基础未受到民主程序验证)就完全崩溃?
: 林飞帆在废死议题之后神隐
: 太阳花的"民意基础"就完全崩溃?
: 1129可以说明太阳花是"对"的?
当然可以,112的结果证实说国民党之前的施政完全与民意脱节,而现在的选情
更强调这个事实。你的论点在开票结果前政黑大将们用很多次了:[用选票教训太
阳花],结果现在大将变大酱。
: 那摸奶陈为廷连立委都选不上 就说明太阳花是"错"的?
: 一个议题 没有经过民主程序验证 所谓"民意"就都是嘴砲
这点没有错,这也是民主政治的基础。
: 如果事后的投票 可以凸显事前行为的正当性
当然可以啊。你知道1955年美国黑人平权运动之前,黑人坐白人的车
位,上白人的学校是犯法的吗?可是事后的投票,就是给与黑人事前行
为的正当性,他们之前为了对抗政府硬是要搭车上学的事情都自然无
罪化。
这算是政治学的基础吧?为何你会不知道呢?
: 那蔡英文明年当选 现在就可以走进总统府?
: 所以我们现在要开始检讨执政的蔡英文了?
: 这种荒谬的事情 就是按照你的逻辑得出的结果
: 一堆人冲出来 是说明此议题确实有受到人支持
: 但是没有经过投票 你的行为就是没有经过民主制度检验
: 9.2也有一百多万狂热分子呢 难道真的大家冲立法院干架看谁赢?
这里你就错很大。你的主张是200多年前霍布斯巨灵论的主张了,现在的政治
学论述早就不用这个讲法。因为这理论有个致命漏洞:
如果当选者的作为威胁到民主制度本身,或者是他就是要走向独裁威权时,人
民该如何反制?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现在政治学的主流通说是汉娜鄂兰的[公民不服从]理论。
: 比谁敢冲的学生多 人多的就是民主
: 这是毛泽东的做法
: 看到太阳花没有经过投票却可以决定议会结果
: 很讽刺
: : 所以你发现了什么没有? 太阳花的确凌驾了希特勒,
: : 但这个希特勒正是让党意凌驾民意的马英九啊。
: 如你所言 太阳花对民主的破坏程度甚至超越了希特勒与马英九
你的发言显示你根本没有政治学的基础,大概只知道希特勒是坏人,马英九是
圣人吧?好吧,我就解释一下政治学的基础和历史背景。
之所以提到希特勒,是因为希特勒是少数靠着民主制度成为独裁者的人物,是当时
德国人投票选他当上总理的。然而希特勒能够成为独裁者,是因为他制造了一个国
会纵火案,主张国家处在特殊危机状态下,于是要求国会给予他特殊与不受约束之
权力以处理乱局。国会就授权他可以在超过宪法的状态下自行己事,于是德国的民
主就此被自己选出的领导者埋葬。
而二战结束后德国人自己检讨这段历史,认为当时的国会中纳粹党是最大党,而其
他的党派中又不乏大财团所支持的议员,他们都强烈地希望让希特勒掌握更大权力
以发动战争,因此靠国会是不可能阻止希特勒当总统的。而当时德国民众对政治法
理又相对冷感,大多抱持你的论调即希特勒就选票多我们有啥好说呢,于是产生了
这种灾难。于是德国法律界最后才会出了汉娜.鄂兰检讨这种状况,提出公民不服
从的主张,而后再由美国的罗尔斯完整建立了[公民不服从]的理论。
公民不服从(也称政治不服从;英语:Civil disobedience)在罗尔斯的定义下
是这样的:
在宪政体制下处于少数地位的公民表达异议的一种方式,是一种反对权的政治权利。
公民的“反对权”就是指“公民不服从”,虽有可能涉及违法的行为,却是出于“社会良
知及正义”的公共利益之关注而不得已所选择的一种手段,是少数人基于对法律忠诚的一
种唤起多数人认同的非常手段。
基于公民的道德、良知所从事的“公民不服从”,这是不同于一般的“暴民反抗”及“暴
动”。“公民不服从”参与者的诉求,是否符合“社会良知及正义”的公共利益是须要诉
诸社会多数人的认同所进行的一种抗争行为。
它是一种针对不正义法律或政策的行为:它不仅包括直接的“公民不服从”——直接违反
要抗议的法律,例如,在马丁路德·金恩发动的黑人民权运动中,黑人故意进入被恶法禁
止他们进入美国某些地方以显示法例的不公义;也包括间接的“公民不服从”,例如,现
代的社运或民运通过违反交通法规来引起社会注意某种政府政策或法律的不公义。
(所以太阳花符合后一种定义)
它是要有预期以及接受被逮捕以及惩罚的准备。
(现在太阳花的主事者身上的案子都还在跑程序。)
它是一种政治行为:它是向拥有政治权力者提出来的,是基于政治、社会原则而非个人的
原则,它诉诸的是构成政治秩序基础的共有正义观。
(太阳花学运的原则,是反对张庆忠30秒通过直接破坏所有民主议事规则的恶劣行径。
宪法规定的法律位阶,被张庆忠的作为完全践踏。今天可以30秒通过服贸,那下次要
通过两岸统一时该怎么办呢?这个恶例绝不能被开启,太阳花学运是以保护治权在民,
而非几个暴走的议员或总统的政治秩序基础,而行使[公民不服从]的权利。)
它是一种公开的行为:它不仅诉诸公开原则,也是公开地作预先通知而进行,而不是秘密
的。故此,它有如公开演说,可说具有教育的意义。
它是一种道德的、非暴力的行为:这不仅因为它是一种表达深刻和认真的政治信念,是在
试过其它手段都无效之后才采取的正式请愿,也是因为它是在忠诚法律的范围内(虽然是
在这范围的边缘上)对法律的不服从。这种忠诚是通过公开、和平以及愿意承担违法的后
果来体现的。它着重道德的说服,故此一般都是和平的、非暴力的。
(所以太阳花不去放火烧车丢汽油弹,而是乖乖在那边被警察拿警棍打。为的就是取得
这份政治上的道德正确性。)
罗尔斯认为,公民不服从如果引起社会动荡,其责任不在“不服从”的公民,而在那些滥
用权力和权威的人。在这例子中当然责任是属于马英九,张庆忠和江怡桦等人啊。如果
他们不要毁宪乱政,大家为何要去上街?而为什么最后江怡桦行政院长被拔官之后,台大
政治系直接把他扫地出门?就是因为江怡桦他自己就是作汉娜.鄂兰的学术研究,他在实务
上却完全背叛他的所学,而太阳花学运的学生们反而才是在实务上进行[公民不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