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mmmmmmmm (雷蚕宝宝)》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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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码(AID): #1ME1anaz (HatePolitics) [ptt.cc] [新闻] LINE半夜狂咚 46? │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46517041.A.93D.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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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222 11/03 diefishfish □ [新闻] LINE半夜狂咚 46岁北市公务员中风加护
: 嘘 sleepsnow: 这件事情 柯p要好好检讨自己 你还要干3年多啊~~ 11/03 10:49
: 嘘 sleepsnow: 这件事情 柯p要好好检讨自己 你还要干3年多啊~~ 11/03 10:49
: 嘘 sleepsnow: 这件事情 柯p要好好检讨自己 你还要干3年多啊~~ 11/03 10:49
: 说得真是太好了,孺子可教也!
: 柯LP还有3年要干是真的,但是奢望柯LP会检讨自己,很难啦!
: 看来台北市民还要骂干3年多...
第三章 言语攻击规范
判决准则:
※判断要点为[下述禁止特定对象/群体]与[明显贬抑词语],需两者皆有应视为人身攻击
※使用图片/连结/代称/暱称等形式讽刺特定对象亦视为人身攻击
※“明显贬抑词”定义:经由下述网站判决书/辞意判断,词需完全相同且能证明贬抑之意
裁判书系统:http://goo.gl/BqhOjY 萌典:https://www.moedict.tw
本章罚则与禁止项目︰
1.本版不鼓励言语攻击,发/推文皆受规范,违反本章规定者水桶35天
2.禁止攻击非政治群体,如中华民国疆域地缘/宗族/信仰/兴趣/性别/性倾向/学历/职业等
3.禁止攻击特定对象(如ID)或暱称/代称特定对象并攻击(暱称/代称客观可得知指称对象)
4.禁止鼓吹暴力言论/以非法手段严重损害特定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之言论
5.公众政治人物/政府机关/政治族群或经媒体披露/社会议题相关团体者等,不受此章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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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板规和我的原文贴在一起看,版规3-3:
3.禁止攻击特定对象(如ID)或暱称/代称特定对象并攻击(暱称/代称客观可得知指称对象)
我有对谁攻击吗?
我明明就是认同板友的发言内容,而直接引用。
基于尊重才保留板友的ID,这样有错吗?
把礼貌性的引用当成攻击,有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