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钟年晃:叶匡时的3000万支票号码被掌握

楼主: swgun (杨 威利)   2015-10-23 21:45:02
先说结论 一定无罪 两党冥嘴别秀下限了
选罢法所谓圆仔汤条款 跟刑法144构成要件很像
通常有无要求 期约 收受不正利益的事证被查到就很明确
监听译文 汇款记录 支票流通等检察官一摆出来 有就是有 没啥好辩的
至于有无退选 改变投票行为等事实也很明确
唯一有问题的是对价关系 (我国实务上定罪率很低的原因)
你如何证明柱的退选是因为那张支票?洪可以提出一千个理由
身体不好 心情太差 国民党中常委不支持我啊 吧啦吧啦
总之无法证明给的钱是造成她退选的原因就不可能成罪 (我大乡民法官则反之)
同理 小英餐会 有人购买多张后再转发给其他不特定人使用也不成罪
因为绝对没办法证明使用者原先不投给小英 参加餐会后就转投小英而该当该构成要件
作者: nangle (帅胖汪汪)   2014-10-23 21:45:00
预备犯对价关系?XD
作者: dritcritx   2015-10-23 21:48:00
这条有罚预备犯喔 提出条件就构成了
作者: edwin11017 (EDWIN)   2015-10-23 21:48:00
一定违反选罢法 只要有意愿就违法了 叶匡时自己说有拿支票 是党借给洪 要存进政治献金帐户 这样就违法了政治献金帐户不能用借的 叶匡时这样讲就出包了
作者: 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   2015-10-23 21:51:00
提就有罪了,可见你根本搞不清楚选罢法84 89条只要有提条件交换的动作,即使洪拒绝,提的人还是有罪这不是贪污,不用有对价关系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5-10-23 22:00:00
根本不需要证明柱退不退好吗,麻烦看一下条文,本法有罚预备犯不论已遂未遂,有意图动作就成立了
作者: panda816 (噗噗噗!!)   2015-10-23 22:08:00
过的了法律门过不了道德门…………对不起我忘了只适用于dpp
作者: zarono1 (zaro)   2015-10-23 22:09:00
有道理,只要草包柱硬是帮着圆谎是没有办法定罪的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5-10-23 22:14:00
人家是在说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84与89条好吗……真无言啊大师帮帮忙好吗……连朱是选啥,使用那种选罢法都能搞混喔?大师耶Google 完了吗?知道选罢法有专门针对总统副总统的吗?
楼主: swgun (杨 威利)   2015-10-23 22:20:00
我不是大师阿XD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5-10-23 22:21:00
要吐巢别人前,起码查对条文好吗,不然很难讨论耶
楼主: swgun (杨 威利)   2015-10-23 22:23:00
没打法条全名 怪我囉 对啦 大师都是心领神会
作者: Myfun (So Good)   2015-10-23 23:03:00
带职参选的人并不可耻,没道义与诚信的人更无耻!
作者: rainstonein (适应改变号:)   2015-10-24 00:09:00
别查组出马最后一定不起诉
作者: sprucewind (nothing to say..)   2015-10-24 00:18:00
搓圆仔汤当事人用借钱名义硬凹啊,就像贿选被抓就说是借钱,在于法官认不认而已但只要被抓到是交换即使是问或说都不行,你连84.89条都不懂还是洗洗睡吧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5-10-24 07:05:00
真可惜 这条有预备犯 支票都开出来了 XDDDDDD
作者: fff0722 (是哏不是梗)   2015-10-24 09:31:00
因为这一条太变态了 但是就是这样 最好的解脱方式就是洪秀柱表明自己说谎 那才能没事 但是到现在都不表明....
楼主: swgun (杨 威利)   2015-10-24 09:53:00
老实说还在讲预备犯的我真的已经放弃治疗 你便利风险实行之行为在哪 着手跟预备怎么分都搞不清楚
作者: budi2   2015-10-24 20:39:00
3000万是准备要做善事的 本来为善不欲人知 不小心说出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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