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为何前二年的假可以放到今年请啊?

楼主: mstory (m的故事)   2015-10-19 22:47:37
※ 引述《allicia (不要再有绿箭头了)》之铭言:
: 规定是可以这样请,不过大部分基层的公务人员都是因为业务太多,
: 所以可能连基本的14天都请不完
: 但我也有听说过有人就是这样累积休假,然后一次请完到美国生小孩
: 公务人员每年的休假扣掉14天可以领不休假奖金,
: 我不确定县市长可不可以领不休假奖金,
: 如果可以的话,朱立伦请不完一定会领钱的,
: 所以如果他这次真的请102年跟103年的假,
: 那么可能会造成领钱又请假的问题,
: 建议新北市议员可以去查查看
: ps:前提是县市首长剩下的休假可以领不休假奖金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110016&FLNO=10
第 10 条
公务人员符合第七条休假规定者,除业务性质特殊之机关外,每年至少应
休假十四日,未达休假十四日资格者,应全部休毕。休假并得酌予发给休
假补助。确因公务或业务需要经机关长官核准无法休假时,酌予奖励。每
次休假,应至少半日。
前项应休假日数以外之休假,当年未休假且未予奖励者,得累积保留至第
三年实施。但于第三年仍未休毕者,视为放弃。
政务人员及民选地方行政机关首长未具休假十四日资格者,每年应给休假
十四日。但任职前在同一年度内已核给休假者应予扣除。其未休毕者,视
为放弃。
第一项休假补助之最高标准,由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会商铨叙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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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讲的很清楚
确因公务或业务需要经机关长官核准无法休假时,酌予奖励
前项应休假日数以外之休假,当年未休且未予奖励者,才得累积保留至第三年实施
所以朱立伦得先证明他的假是因公务或业务需要,而且经机关长官核准无法休假
才能够有你所讲的规定
请问一下
朱立伦拿出证明了吗?
不是你说想休就能休了
就要公务或业务需要才能这样休
监察院都能弹核赖清德了
没理由不能弹核朱立伦吧
如果朱立伦是对的
那么赖清德也能比照办理
不是吗?
这时候就让我们看看监察院是不是国民党的走狗吧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10-19 22:49:00
你最后一句的问题是不是有点傻啊......
作者: allicia (不要再有绿箭头了)   2015-10-19 22:50:00
只要朱立伦的休假未休完且未领不休假奖金,就可以保留到第三年请完,不用证明的他麻烦的是如果他前二年有领不休假奖金,就不能这样请你想太多了,大部分的人都是选择领钱,通常补休都请不完了,何况还累积三年再一次请,除非有特殊原因,就像我说的,要到美国生小孩没有人在出示证明的你拿这点质疑朱立伦太有针对性了你去问问哪个机关要公文证明 通常请不完就表示业务繁忙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5-10-19 23:24:00
朱朱仑是执政党 要生个理由或批准很难吗?一般公务人员怕吃丙不大敢这样请 但也不是没有公务机关有那么严谨全台湾现在早就行政效率UP了问题是你没资格去查怎么能说违法? 这应该让议员去追没办法去查怎么知道他写什么理由 没看到就说违法?要查就要调公文 整个流程去追 你够力去查看看嘛要针对他这点打其实不够力 这家伙都不要脸成这样了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5-10-19 23:53:00
高调…朱立伦真的是无法无天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5-10-19 23:53:00
还有我仔细看了一下 他是第七条 年资23年了 每年30日从101年 每年休30日,102、103年未休保留的假 等等去算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5-10-19 23:55:00
写很清楚: 确因公务或业务需要经机关长官核准无法休假时,酌予奖励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5-10-19 23:56:00
第10条第一项以外的假 当年未休假且未予奖励者得累积保留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5-10-19 23:56:00
去年,前年,因公不能休核准的公文何在?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5-10-20 00:02:00
他是前项应休假日数以外之休假 不是那14日的假吧有第7条资格的 强制规定至少14天的假要休 没休就要理由但14天以外的30天的假 可以累积三年看了报导也都是算3年 每年30天的假 不是算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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