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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菜鸟眼中的柯总召◎尤美女立委】
自1982年踏进《妇女新知》杂志社,就一头栽入妇女权益立法修法的砌砖筑城志业,一晃
眼,投身台湾妇运长路已超过三十年;也因为在妇团推动修法这股锲而不舍的傻劲,在三
年前(2012年)被民进党提名为不分区立委,从妇运转进国会,因法律专业被安排到司法
及法制委员会。初来乍到,菜鸟不仅慢飞还常搞不清东西南北,在还无法拿捏政治分际的
新鲜人阶段,幸好有身经百战的柯总召,经常耐心提点指导政治眉角,也在几次高度政治
性的议程里挺身支持。
第一次跟柯总召接触并印象非常深刻的即是在我进入立法院之前为解决民众家庭纷争的《
家事事件法》立法过程,这是许多妇女团体努力近十八年的重大立法,曾是1999年全国司
改会议重要决议,当面对司法院所提的《家事事件法》,与民间意见差距甚远之时,柯总
召不但展现耐人的心力,愿意花很多时间倾听民间团体学者专家的意见,更可以在短时间
领悟问题症结在质询台上作专业发言,并让专家与民间妇女团体代表与司法院进行多次协
商及沟通,最后司法院版200条全文硬是被修改了174条,这般能耐非有深厚的实力与智慧
,实非一般新科立委所能超越。
柯总召这般能耐,在一般外人难以理解的司法审议法案或朝野协商时,更是展现他的卓越
,不管是让军中管理正常化的《军事审判法》及《陆海空军惩罚法》;或者是遏阻特侦组
滥权监听的《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修法,到攸关人民诉讼权保障的《刑事诉讼法》、《提
审法》、《羁押法》、《法院组织法》、《大法官审理案件法》及《人民参与审判制度》
。还有给予司法援助的《法律扶助法》及解决妇女、未成年子女生命财产权的支付命令仅
有执行力而无既判力的《民事诉讼法》,每一项不管委员会审查前的沟通,或审查后协商
,不变的几乎都是在“柯总召办公室”内挑灯进行,永远不会缺席的成员从司法院、法务
部、国防部等政府代表,到司改会、冤狱平反协会等民间团体代表,讨论时总是满屋子的
人,满桌子的资料,讨论过程永远都是冗长和激烈。
而我经常是跟柯总召一起并肩作战的,因为这些法案若没有柯总召,立法过程绝对没有这
么顺遂、民间进步的意见绝对没有办法抵得过保守的司法机关的顽强抗衡,而这些努力实
非一般人可以体会。
近来,柯总召也跟着妇团朋友一起关切“社会经济”议题,学习如何以社会经济模式来解
决老年、托育、女性就业、共同住宅、能源转换以及青年文创等问题。
我深信,柯总召绝对不会辜负妇女代表期望,会持续而坚定为妇女权益“发声”。
原文网址: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47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