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19870325 (GO19870325)》之铭言:
: 国歌只要改一个字就好
: "吾党所宗"改成"吾民所宗"
: 我又不是国民党
: 难怪国库通党库 党库通私库
: 如果下次选举选输了才不会有人拍桌子
: 大骂这是窃国 中华民国要亡啦
: 也没有人开始丢警察汽油弹 卡车冲法院 马路当夜市
为什么人民一定要宗于三民主义呢?
又人民又有什么义务宗于三民主义呢?
三民主义不过是国民党的宗教信仰罢了
像这种不配当国歌的歌词
要尽快拿掉才对
想宗于什么是人民的自由
身为国歌怎么可以有这种不中立的字眼呢?
把国家当党的私器
实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