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欧吉桑)
2015-10-09 23:24:00监督/限制/追认 是立法权还没讲完, 如果是照正常的设计, 立法权连任无所谓, 因为他是代表人民, 只要人民认为他还能代表, 就可以继续当行政权一定要限制, 他太强大了我们觉得立法跟行政一样乱来, 根本是台湾的在乱来所以赖清德之前取消议员工程款有多重要...立法院同样的东西一定要找出来并且拿掉, 否则我们的立法院无法正常化(所以才说题外话, 立法跟行政方面的连任限制是有差的)你让立法的跟行政的有相同权利, 最后就是两者同流合污就是我们现在的问题了另一个例子你看一些地产大亨‘立委’为什么能靠政策炒地就是他用立法的同意权去影响行政, 要他订立某些开发案这是不对的! 立法只能同意/删减政策, 不可以他想要炒作哪边就叫有行政权的去定一个政策 (开发案) 出来这才是我们立法院的腐败(另外一句小小声) 这才是能得我心的‘国会改革’...有人讲出来的话...唉...有人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