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支那政府给予台湾人免签证待遇
但还是需要申请台胞证, 可以说就是多年一次的长期签证
基于国家之间平等互惠原则,我国应该相对应的给予支那人便利
停用所谓入台証, 改以签证, 可仿照美国日本的做法
要求来台支那人提供财产证明( 美国是20万人民币存款 )
固定收入证明, 工作单位证明, 工作单位营业登记...等等
然后可给予通过的支那人多年签证, 但每次限定停留3个月
这样可以给予支那人对等的方便, 不用再办理那个不知所谓的入台証
我国同时也可以管控来台湾的支那人
避免像来ptt的那种低水准支那人进入台湾
而给予高素质支那人入境我国的方便
岂非二全其美 ?? 为什么不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