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扁执政的时候 推行了两次金融改革 主要有两个方向
1.将多家小银行整并为大银行 以增加竞争力
包括把一些小型农渔会、信用合作社吃掉
避免地方型小银行常因为政府管理不易 而时常乱超贷制造一堆呆帐
2.主导公营银行民营化
提高银行运作效能 且可避免政府伸黑手进入银行
但明眼人都看得出 这是当时阿扁在清算国民党的伎俩
像是1就是想消灭国民党传统地方派系 削弱农渔会在地方的势力
至于2则是避免国民党日后再度执政 又可命令自己人当董事长操控整个台湾的金融
但却因为太过躁进 且政府主导银行整并等于完全干预金融秩序
不仅牵连很多弊案、谁想整并谁谁不想被并
又阿扁直接跨过财务部长林全来主导、又和当时的行政院长谢长廷方向不一致逼得谢最后
下台
变成当时社会都弥漫一股金融改革失败的气氛 如同今天的证所税
或许觉得阿扁很可惜 方向对了却因过于躁进
到底当时的金改 现在来检视是否正确呢?又是否现在看来是成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