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红杉军是不是民粹?

楼主: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5-09-09 11:25:48
※ 引述《Vonix (台湾大赌场欢迎您)》之铭言:
: 我对红衫军最疑惑的一点是:
: 你诉求陈水扁下台,因为现行体制无法对贪腐总统制衡,这很OK;
: 但却没诉求修改制度,不然就算阿扁下台换吕秀莲上,那吕秀莲
: 又贪腐红衫军不就要再来一次?没完没了,你何不诉求建立
: 对总统的监督机制?好像陈水扁下台一切就变好似的。
: 这是我对当年红衫军最大的疑惑,事过境迁多年,有没有人能替我解答?
: ※ 引述《winall (winall)》之铭言:
: : 干!
: : 我最讨厌一个人标准不一,符合她利益就不是民粹,不符合她利益就是民粹
: : 洪秀柱!红衫军是不是民粹?
: : 在你反民粹下,KMT或你有没吃过民粹的甜头
: : 民粹其实不是不好,而是要看是不是有人在恶意做政治动作
: : 因为民粹老百姓唾弃你跟KMT
: : 你要做的是反省你这个KMT的饲料鸡
: : 不要拿民粹来说嘴
: : 我只能说现在百姓的反应都是对的
: : 因为国民党处处与民作对
: : 国民党不倒,台湾不会好
有关此篇文章若干推文
台湾跟["中国以外"其他国家]签协议需不需要国会监督的问题
大法官329解释文有过解释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329
…立法院有议决条约案之权,宪法第三十八条、第五十八条第二项、第六十三条分别
定有明文。依上述规定所缔结之条约,其位阶同于法律。故宪法所称之条约,系指我国
(包括主管机关授权之机构或团体)与其他国家(包括其授权之机关或团体)或国际组
织所缔结之国际书面协定,名称用条约或公约者,或用协定等其他名称而其内容直接涉
及国防、外交、财政、经济等之国家重要事项或直接涉及人民之权利义务且具有法律上
效力者而言。其中名称为条约或公约或用协定等名称而附有批准条款者,当然应送立法
院审议…
所以先前某版友推文 表示为什么太阳花只盯两岸 不盯TPP
加入TPP等国际组织 或是与其她国家签协议 已经明定要受国会监督
但是由于目前的台湾法律上 两岸定位并非国与国关系
所以对岸不是“国” 上述面对其他‘国家’的规定、解释文反而不适用
(至少当时KMTer是这么解释的)
只能依靠《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外加马政府认为"服贸=行政条例"的解释
.......所以就会出现 明明对岸是对台湾最具敌意的国家
但是台湾监督两岸协议的法制 反而相对其他国家更薄弱的现象
其实我是觉得很感慨 当初太阳花抗议的时候
一堆KMTer不断表示 服贸协议只须依靠《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视同行政协议
两岸关系并不是国与国关系 不适用一般监督"国际协议"的方式来监督
所以30秒通关是合法的 服贸没有违法问题...........
..........问题是合不合法吗?
两岸不是国际关系? 对啦 法律上不是啦
但是多数台湾人观感上 两岸不是国与国关系吗?中国不是对台威胁最深的敌国吗?
套句柯P讲过的 “这个国家应该要能用常识去理解”
太阳花运动会起
显然马政府跟KMTer口中的两岸关系"是否国与国"的定位 法制
以及两岸协议监督方式
不大合乎台湾多数人的常识..
作者: chewie (北极熊)   2015-09-09 11:26:00
总之不懂这个问题的症结 就先把人家打成民粹再说
作者: lifefussing (无病呻吟)   2015-09-09 11:47:00
因为国民党不敢面对人民,就用个错误定义的民粹来合理化一意孤行的施政我甚至怀疑到底有多少人真正懂"民粹"的意义,还是只是被国民党误导跟着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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