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要重罚 最后只罚780万
〔记者何玉华、颜宏骏、吴亮仪/综合报导〕混油案前年爆发时,政府信誓旦旦说要重罚
,新北市卫生局因此估算不法利得,针对富味乡公司开罚四.六亿元,两年不到,卫福部
撤销了原处分,最后全案只以规避稽查及标示不实,裁罚七百八十万元。
消基会秘书长卢信昌痛批,社会舆论都支持重惩违法事证明确的食品业者,偏偏行政机关
老是用文字游戏和极轻的行政裁量纵放包庇,只打雷却不下雨,这种恶劣状况,恐怕只有
政党轮替才有机会改善。
消基会批 政府纵放包庇
贩售纯黑芝麻油的富味乡食品公司,两年前被查获在十几项油品中混掺低廉的黄麻油、特
黑油等,业者原本宣称只有外销的调和油中才添加棉籽油,但经新北市卫生局比对进出口
数量,负责人最后坦承内销油品也有混掺,依规避稽查及标示不实重罚八百万元。
一○二年底,新北市卫生局再依卫福部统计业者添加棉籽油的数量,计算一○○年六月至
一○二年十月的不法利得,开罚四.六亿元,创下新北市历来罚金最高纪录。富味乡不服
,提起诉愿,一○三年八月十一日,中央诉愿委员会认为行政处分内容有不当之处,撤销
原处分,要求另为适法之处分。
但新北市卫生局认为,富味乡违法事实明确,仍维持原裁罚。富味乡因此再度提起行政救
济,中央诉愿委员会八月廿八日认定原处分“合法性显非无疑”,“尚难认适法妥当”,
撤销原处分。
卫福部发言人王哲超表示,新北市卫生局在诉愿会的答辩中,也认同富味乡“罪证不足”
,未到“掺伪假冒”的程度,而是“标示不实”。
诉愿会:标示不实非掺伪
新北市卫生局食品药物管理科科长林冠蓁表示,中央诉愿委员会这次依据智慧财产权法院
判决,认定富味乡是“标示不实”非“掺伪假冒”,决议撤销原处分,九月初收到卫福部
诉愿决定书,由于该案另有刑事判决,一罪不能两罚,也只能接受。
之前富味乡因规避稽查及标示不实,裁罚八百万元,但因其中一件是富味乡主动下架,因
此撤销廿万元,实际裁罚七百八十万元,业者已缴纳。
消基会副董事长游开雄律师表示,政府如何认定富味乡是“标示不实”而非“掺伪假冒”
?如果混入不同油品的油还不算掺伪假冒,那怎样才算?卫福部应该公开说明,给民众一
个清楚交代。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13937
真是烂透了...明年换掉这个烂政府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