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家的感觉就是
说穿了行政院院长也只是听总统的
那各立委面质询时,其实也是只是在质询“负责这件事的部长”。
然后我看每次立委在问院长时,常常也要转头请部长讲。
那何不是干脆就
部长直接对总统负责
何必多一层?另外也可以保持台湾旧的架构,就是总统不用到立院备询,但
要像美国那样,久久一次立院做国情咨文。
另外总统也需与立院及各党团主席,定每月一次开会,针对争议案件及施政方向
做协商讨论。
也就是:
1.院长废掉
2.每月一次的,总统、立院院长、各党主席进行协商讨论。
(其实美国总统也常常需要跟在野党领袖开会讨论协商,但在台湾?....)
3.平时的质询就立委对各院会。
因为大家就记忆中,每一任行政院院长,有没有,有差吗?还不都听总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