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网址:
http://www.storm.mg/article/63067
2.新闻来源︰
风传媒
3.新闻内容︰
八仙活动新北市府事先知情?朱立伦:公文只证明业者有缴税,不代表有申请
罗暐智 2015年08月19日 11:21
《壹周刊》报导,新北市政府税捐稽征处在八仙尘爆前半个月发公文给厂商,戳破“市府
事先不知情”的谎言。新北市长朱立伦19日表示,该份公文只能证明主办单位有缴税,不
代表有申请活动,事实上也没有向主管机关交通部观光局申报活动计画,“这样是没有办
法逃避责任!”
朱立伦强调,针对相关单位的假扣押与法律程序都在持续进行,最重要是该负责的赔偿要
拿出来,一切都会彻查到底办到底。
《壹周刊》报导,新北市政府税捐稽征处于活动前半个月,发给主办单位“瑞博国际整合
行销有限公司”的公文内容,戳破新北市政府“事前从不知道有该活动”的卸责谎言。
财政局长吕卫青表示,厂商办理活动要出售门票,就要依规定向税捐稽征处申请备查,让
税务机关知道10天之内要收税,税捐稽征处没有准与驳,也没有任何义务或法律规定与前
例要通知任何机关。
吕卫青说,厂商只须向税捐机关提出活动名称,并没有相关活动计画,税务机关只知道“
有收入要缴税”,不参与审查,也没有裁量空间,他们无法去判断活动内容,更不可能去
通报其他机关,因此,税捐机关。
吕卫青举所得税为例说,所得资料很多,重点是有所得就报税,这是课税的公平性,而不
会去看所得来源是不法还是合法,税务机关没有义务与规定可以去追查。
吕卫青也说,根据税捐稽征法规定,税务资料要保密,不对外提供,包含她或市长在内,
依法都不能取得相关资料。
4.附注︰
有缴税 不代表有申请?
台湾的法律好难懂欧
有请法律达人 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