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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南榕(1947年9月12日-1989年4月7日)是中华民国著名的时事评论员、政论
杂志出版者和台湾政治持不同政见者,其妻子为后来担任过中华民国交通部部
长、中华民国客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行政院副院长的叶菊兰。郑南榕本身是台
湾福州裔外省人第二代,年轻时和客家民系的叶菊兰相恋并且两人定居台北市
。
但相较于叶菊兰很快在广告公司找到稳定工作,郑南榕则是经过多次的
创业挫折。1981年郑南榕转为自由作家,开始为党外运动杂志撰写文章
,因而开始接触政治议题。1984年时,郑南榕与友人创办了党外运动杂
志《自由时代周刊》,甚至为了经营杂志还申请了18个不同名称。
其中《自由时代周刊》强力批评时政的态度,使得其获得许多社会民众的
回响。之后郑南榕更以杂志社为基地,多次发起要求民主化改革的活动,
逐渐成为党外运动的重要人物。而在解除戒严后,郑南榕仍反对当时以中
国国民党为首的政府对于自由思想诉求的压制,并且多次公开支持台湾独
立运动。之后在1989年时,郑南榕更进一步在杂志上刊登了台湾独立建国
联盟主席许世楷所撰写的《台湾新宪法草案》。然而这些举动使得其隔年
被以涉嫌叛乱罪名传唤出庭,郑南榕则表示为表达“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
”而拒绝被警方拘捕。其中郑南榕认为即便是台湾独立主张也是言论自由
的一部分,甚至宣布:“国民党不能逮捕到我,只能够抓到我的尸体。”
随后郑南榕除了在《自由时代周刊》杂志社自囚外,还在办公桌下准备汽油以表示
抵抗主张。1989年4月7日清晨,警方向杂志社发动攻坚行动时,不愿意遭到逮捕的
郑南榕进入自己办公室点燃汽油,最终自焚身亡。这次自焚事件立刻引起回响,并
且一定程度上对于当年度举办的选举有所影响。而其引火自焚的举动,之后被许多
泛绿人士尊称为“言论自由殉道者”、“台湾建国烈士”或者是“台湾独立建国之
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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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维基百科的资料 但是我还是不解 ......
很多人会说郑南榕用自杀来唤醒世人对言论自由的重要性
于是乎以后的以死明志 常常藉郑南榕的名 以为言顺
可是我在想一个问题 "用自杀来让别人为难,是否也是害别人陷入不义的手段"
那...这样 "手段正确"吗 ?
比如说一个人长年倡言要 "XXX" 可是诉求都没结果
所以通牒本周要给答复 不然就自杀
xxx 可以套用各种诉求 从最小的到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