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amIssac (Madchester)
2015-08-05 17:25:24吴思华撒告这个动作实在很不智
干 实在太失望了
面对这些小屁孩 就是要让他们知道做错事就要还的道理
背着私闯公署的案底走一辈子不是很好吗???
看来以后闯公署、占领立法院都会变成常态了
台湾就此变成人治了
作者:
Lumia625 (改拿Nexus 5X了)
2015-08-05 17:27:00还在私闯公署 你活在民国几年?
国民党选情都要崩盘了 当然要撤告啊 这不是很正常吗
作者:
rover10 (é€™éš»ç†Šä¸æœƒå˜´ç ²)
2015-08-05 17:33:00不用怪原PO,哈佛法学博士有律师牌照的也说有这条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5-08-05 17:33:00快去北京皇陵哭吧
作者:
Lumia625 (改拿Nexus 5X了)
2015-08-05 17:35:00看来妳的素养跟马囧差不多 把私闯公署挂嘴边
作者: kkabenson 2015-08-05 17:35:00
还在私闯公署 几百年前的法条
作者: Vincent6964 (肆陆玖陆孙文) 2015-08-05 18:28:00
你应该去对岸住我说真的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15-08-05 18:49:00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放心好了 等到蔡英文当选 这些绿脑就不会私闯公署了
作者: adsl12367 (adsl12367) 2015-08-06 04:43:00
法出于人 本来就是人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