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ssxass (包å)
2015-08-03 17:08:47学生+老师 "不应该 baba 不应该 bababa~~~ 要撤"
教长 "不违法 ~~ bababa 要上"
最大进展
教长承诺 不管法院判决 10天内一一询问当初与会人员 是否愿意公开
(意思是 闹上法院也不是我要的 是委员不愿公开名字)
心得
当反方只能用 "不应该" 而不是 "不合法"质问 政府方就稳了
得到新资讯 监察院调查过 合法(起码这点我不知道)
委员 法条没规定怎么找
就像当年 阿扁 国营事业改名 拉下两蒋铜像 一样 以行政权实行的意识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