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有人理性地谈论多元成家吗 (?)

楼主: watermind (晴天)   2015-07-30 02:18:47
多元成家有什么不对?
性别是天生的
同性恋就跟异性恋是一样的
不知道吱吱在反对什么?
民主的社会首要就是学习如何尊重他人
只要不妨碍他人(例如:领养小孩)
你管人家要不要结婚
再者废除死刑
我赞同死刑并不会减少社会犯罪
(从生理来看确实也是如此)
但至少是一个遏阻效果
死了的人至少不会再害人了
杀人偿命本来就是天经地义
杀人者能剥夺别人的生命
那法律当然也可以剥夺杀人者的生命
不要犯错就不用捕过
"杀人者"不杀人会有死刑降临到"杀人者"身上?
废死根本是个谬论
※ 引述《Sevorlaga (【斯佛拉加】。)》之铭言:
: 先说好 我持反对立场 但我还是希望也恳求多种意见的洗礼
: 嘘声也好 至少大家不要假掰 还原自己所想的 不要像脸书一样
: 为了潮 为了文青 为了怕丢脸或是伤和气 就只好和稀泥
: 首先我觉得 我先以民主概念介入
: 如果说民主的概念是少数服从多数 那么多数尊重少数 并且多数互惠少数
: 这应该是最民主的形式 也是最完整的社会功能
: 有人提到以运动来比喻民主概念 这是很简单也很明确的例子
: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15-07-30 02:21:00
部分同意,但杀人偿命真的是天经地义? 你什么宗教信仰?我很好奇没有神明私讯你,你怎么知道天地间永恒的道理?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5-07-30 02:27:00
多元成家绝对不是尊重 而是毁弃伦理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15-07-30 02:28:00
我只是好奇,你既没有宗教信仰,是如何判定杀人偿命是世界的真理而没有其他选择?举例来说自卫杀人要不要偿命,过失杀人要不要偿命?我希望我们能谈更多关于原po您"偿命""补过"的概念我很遗憾告诉您,在台湾杀人通常不用偿命,除非是多重谋杀的罪犯而单一谋杀的杀人者没被判死,世界依然继续在运作,我讲这些是因为我对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的看法持保留态度或许他某种程度上是带有一种宗教式的因果概念?
作者: jmt1259 (船桨)   2015-07-30 02:39:00
多元成家部分我是同意水脑大大的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15-07-30 02:40:00
但就我所知,宗教多如牛毛,台湾也没有特定国教,有的宗教甚至是叫人不可杀人如基督教因此若希腊教徒主张杀人者偿命,某些基督教徒主张废死,那么该听谁的?这是一个问题,和政黑关联不大,但若你有兴趣我接着想了解您偿谬或补过的概念?谢谢你这么晚还愿意还我分享^_^首先前额叶的问题,你说的研究我大学心理学也有印象提过,或许数字不是那么精确记得有这么高,但那不是重点,我想说的是当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暴力伤害行为、杀人冲动,是因为生理前额叶出现变异(可能是先天遗传加上后天不良刺激)导致他们前额叶受损无法控制自己杀人,或许?某种观点我们应该将其视为生病的罪犯,犯罪的病人?若您也同意他们的确是生病(同时也罪大恶极),或许现在医学还做不到,但是我们可不可以期待有一天医学能够成功地治愈他们受所损的前额叶?先不提多久人类科技才能做到与这之前是否应该先扑杀或是终身监禁,我的感觉是,死刑是绝对的天经地义的假设似乎就否决了他们未来被治愈矫正的可能也许我们可以说现阶段矫正机构和医学无法让他们正常重返社会,但期待医疗进步和有配套的终身监禁或许脑部的变异不再是杀人犯必须被扑杀的原因?若不恰当比喻的话就是有只狂犬病的狗 也许被治愈或安置到不会伤人的环境(当然或许不符合社会成本)就不再天经地义需要被扑杀?晚安晚安我继续留言,我失眠@ㄠ@@再者您刚是说所谓补偿是负起法律刑罚? 也许是因为补偿两个字,所以我有误解,在我看来负起刑罚责任和补偿应该不是同一件事,犯罪人不能借由死刑的刑罚来规避补偿受害者家属的责任,但是若是剥夺罪犯生命,同时也剥夺了他补偿的机会(虽然我们很难想像这种社会边缘人有什么可以补偿给家属的),甚至有些家属除了罪犯被剥夺生命别无所求,但这也许是90%家属的心声,偶尔我们会看到洪案或是其他家属站在反对死刑的立场(美国甚至有受害者家属反对死刑连盟)我们也许很难想像,但是有些家属自己才知道过世的受害者或许相当热爱生命,讲凶手处以极刑不会是受害者乐见的"补偿"方式,有些家属可能宁愿看到凶手认错,改过,拯救自己的人生回到正轨(当然现行矫治机构逞罚功能远大于矫治成效,真正能够回到正轨不过少数)这些都是矫治机构和犯罪学者可以再努力的地方,而话题回到剩下也许九成希望凶手以死补偿的家属,我一直都觉得这不是真正的补偿,以我的看法,一个人剥夺一个好人的生命,而国家因此剥夺坏人的生命,两者都是以毁灭回应毁灭,这当中没有任何人受到补偿。所以实质上死刑并没有补偿家属,但是精神上家属也许会觉得正义得到伸张。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5-07-30 04:01:00
护家盟访国民党团 费鸿泰:我们是一伙的然后想让犯人有改过的机会我不反对,但请拿出没改过的犯人不会在出社会的办法,不要老是下一个受害者负责然后讲实在的谁管你受害者家属,法律是为了维护生者的利益,想唱大义自己去办
作者: mimi1020b (法海不是不懂爱)   2015-07-30 04:10:00
废交废交废交废交废交废交废交废交废交废交废交废交废
作者: mnbv0416 (本人的确吃饱太闲)   2015-07-30 07:15:00
单纯用想的很简单,终生监禁及劳动,绝对会发生有犯人攻击狱所管理员或其他犯人的事件。为了满足你的虚荣心但必定有人因此受害,真的很可笑。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5-07-30 08:16:00
目前观察 反对的大都是蛆 要不然就绿皮蓝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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