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给蛆蛆上一堂穿裤子的课(法治教育)

楼主: Chest (迈向下一阶段的人生)   2015-07-29 00:50:45
前面已经有讨论到议会的部分,就当我帮个忙举一个占领政府机关的例子好了。
http://tinyurl.com/oa8okdu
地点是美国Vermont州州长办公室。
...依照现在政黑的逻辑,这铁定是大黑箱了,对吧?
不只是和平的示威被警方逮捕
而且最后还是用行政处分(Citation-罚缓)来处罚这些示威者,根本没经过法院判决喔。
相较之下中华民国教育部竟然还给这些学生在法庭上答辩的机会耶,真是弱到爆了。
作者: kinoyamato (Kino)   2015-07-29 00:56:00
好的不学、去学坏的、难怪国民党沉沦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不會嘴砲)   2015-07-29 00:59:00
看到罚锾那段就知道这是反串除非有人会以为行政罚比刑事诉讼重
作者: g0620 (K.O.T)   2015-07-29 01:23:00
原po先去了解中华民国跟美国在法律上的差异吧!大陆法系跟英美法系完全不同的审判程序跟主体,请问如何比较?你们说kmt是黑箱课纲违法行政法,但是学生触犯的是刑法,少扯‘’超法规阻却违法事由‘’。
作者: Dunedain0507   2015-07-29 06:24:00
原PO查到的怎么跟我不一样,是遭到逮捕但是决定不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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