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m21 ()》之铭言:
: 根据教育部发的回应
: 法院判决只有要教育部公开名单跟会议记录而且这部分还再上诉
: 上诉失败就是公开名单跟会议记录而已
: 课纲内容跟程序没有违法
: 那小英养的小鬼到底要用什么理由要坚持退回课纲的程序跟内容
我举个例子好了
某法院判决书上面没有写判决法官和书记官是谁
一方就上诉要法院表明是哪个法官和书记官判的
上诉法院也觉得要表明法官和书记官姓名
因为原告没有诉请确认判决书违法,只有诉请要法院表明是哪个法官和书记官判的
那么就代表没有写法官和书记官姓名的判决书是合法吗??????
一样的道理
原告诉请要教育部表明是谁制定课纲,没有诉请课纲违法
就代表课纲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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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逻辑是这样子
法官原则上只能就原告请求进行判决
原告只有请求给委员名单,法院就不能对课纲合不合法进行判决
所以教育部不管胜诉和败诉与课纲程序和实质合不合法一点关系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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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告教育部给委员名单,不直接告课纲违法??????
这是诉讼技巧的问题
直接告课纲违法很容易因为判断余地理论败诉
但是告要给委员名单的话基本上会胜诉
只要高等行政法院胜诉的话,拿一审法院判决书申请假处分就很容易过
假处分一过,课纲就一定要暂停实施
等到明年521之后DPP再废除课纲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