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kkk (我是牛我反刍)》之铭言:
: 1.转录网址:
: http://tinyurl.com/pfgddno
: 2.转录来源︰
: KMT FB
: 3.转录内容︰
: 一个人的自由,
: 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范围,
: 才是真自由
: 4.附注︰
: 说的真是太好了 不懂这种道理的吱吱 就是无耻
国父 孙中山个人所独创之新见解,又害吱吱崩溃了!
吱吱都是不读书的吗?
连原始出处都不知道,还真是丢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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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论(On Liberty,西元一八五九年),是英国自由主义的政治思想
家米勒(John Strart Mill,一八○六~一八七三,亦译弥勒,或米尔)
的一本名著,是讨论自由的一本经典之作。米勒认为自由是人类进步不
可缺少的条件,社会进步有赖于让每一个人有自由发展的充分机会。他
主张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及行动自由;主张容忍别人的意见,和不受
阻碍的讨论自由。他确信真理存在于观念的竞争之中。社会自由与个人
自由同样重要。社会对于自由的威胁,比政府所加的威胁还要可怕,特
别是多数对于少数的压迫更为荒谬(按这种情形、后来的学者称为多数
专暴[Majority Tyranny])极少数甚至只是一个异议者表示意见的权利,
亦和大多数或压倒性多数表示意见的权利一样大。压制意见就是一种错
误,不论该意见是否真实。因为意见如果不能发表,怎么知道它是真是
假?压制了真的意见,便是剥夺了真理;压制了假的意见,便是拒绝对于
跟错误相冲突的真理的充分了解。米勒虽然主张自由的范围应尽可能扩
大,但须受到某种限制,此种限制是社会生活的条件和自由本身的保障
。自由的原则是不能让人任意丧失自由,允许人放弃自由就是不自由。
就是说,“自由不得抛弃”(我国民法有此规定)。
他认为个人生活有涉己的和涉人的两部分,涉己的可以放任,涉人的须
受干涉。他的名言是:“个人自由应受限制:他不应该作一个令人讨厌
的人。”(The liberty of the individual must be thus far
limited: he must not make himself a nuisance to other
people.) 国父孙中山先生在民权主义第二讲中,曾经提到米勒对于
自由的理论说:“英国有一个学者,叫做弥勒氏的,便说一个人自由,
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范围,才是真自由;如果侵犯他人的范围,便不
是自由。”严复把米勒的"On Liberty"译为“群己权界论”,亦表明了
自由权利均应有其界限或范围。(马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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