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instean (台北捷运世界一流)
2015-07-24 22:08:24※ 引述《MagicMoney (魔法洗钱灵)》之铭言:
: 《自由时报》记者廖振辉、苦劳网记者宋小海、独立记者林雨佑昨晚到教育部采访、纪录
: 反课纲学生翻墙入教育部过程,没想到在随学生进入教育部后,却跟其他30人一起被警察
: 逮捕,移送台北地检署复讯,检察官谕令3人各1万元交保,但廖振辉、宋小海、林雨佑坚
: 持捍卫新闻自由,拒绝交保,迫使检方妥协退让,决定改将3人限制住居后无保释放。
: 新闻自由的胜利!
这点倒是可以好好讨论,新闻自由能延伸到什么程度?
学生闯教育部违法,记者明知道是违法行为,为了拍摄
学生的违法行为也跟着一起违法,这样的违法行为是否
可被接受?
作者: cvnn 2015-07-24 22:13:00
记者进去 是帮警方记录学生违法行为耶 证明警察只是拍拍肩没使用爆力 叫第四权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7-24 22:19:00跟杀人犯一起出现在命案现场,挂上记者证说自己在采访这样的记者是共犯吗?报导记录杀手的杀人过程,说自己没参与杀人
楼主:
einstean (台北捷运世界一流)
2015-07-24 22:21:00闯进命案现场到处拍摄,这样可以主张新闻自由吗?
作者: cvnn 2015-07-24 22:24:00
你是当警方是北七吗?八卦是这次被抓的记者 警方还蛮熟的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5-07-24 22:24:00当然可以合理的怀疑记者为了独家报导怂恿凶手杀人
作者: Myfun (So Good) 2015-07-24 22:51:00
这就和关阿扁的实质影响力是一样的意思
作者: edwinn (剪了个夏天的长度) 2015-07-24 22:53:00
这荒谬笑点不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