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
去年某天,我收到调查局来函,我被列为贪渎案犯罪嫌疑人,
须接受侦讯。我还在纳闷,台大医师如何贪渎?
后来我去调查局,我没想到他会问我4年前做研究报帐买的塑胶椅1张399块,5张
,现在在哪?
他说:“如果找不到,就是公务员贪渎罪,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找到,品项不对,就是伪造文书罪,反正你一定有罪!”
我本来以为是这个案子咧!
所以...我很想问调查局这个案子查到哪里了?
到底是“贪渎”还是“伪造文书”阿?
柯P又怎样?市长又怎样?犯法就是犯法阿,干毛不继续查下去?
支持检调继续追查五张椅子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