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一中同表的四个未解之谜

楼主: tony121010 (我是来乱的)   2015-07-17 13: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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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同表的四个未解之谜
2015年07月17日13:16
作者:杨贵智(东吴大学法研所国际法组硕士生)
柱柱姊的“一中同表”将两岸法理现状理解为主权宣示重叠、宪政治权分立,“中国”是
ROC与PRC的总和,其主权、领土由两岸人民所共有及共享。但是这段“很有学问的话”不
仅令同党党员忧心、令敌营窃喜,也让全国国民一头雾水:这到底在说什么?本文认为,
一中同表一直有四个讲不清楚的地方。
“各表突变同表?”
首先令人感到费解的地方在于“两岸的‘主权重叠宣示主张’为何可以直接得出两岸在‘
法理上同属一个中国’”?拿前些日子的“补教人生”大戏为例,难道蔡O璇与陈O璇均主
张自己才是高O华的元配(配偶权宣示重叠),两人在法律上就一起同属“整个高家”,
然后就多元成家、“共有共享”高O华吗?再举其他例子:我国与日本均对钓鱼台提出主
权主张,但我们并不想跟日本人“共有共享钓鱼台主权”。南北韩均主张其主权及于整个
朝鲜半岛,但是国际上从来不把南北韩合在一起并称“整个朝鲜半岛”。主张归主张,法
理归法理,绝不是能把当事人的主张随便凑和来得出结论,过去各表的事实怎么会突变成
为同表,此为难解之谜其一。
“一中何曾同表?”
除此之外,一中同表在历史上则从未发生过可用来说嘴的前例,怎么可能会是现状。惨痛
的历史事实是我国联合国席次被中共取代后,国际社会承认的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
仅不再是中华民国,更从来不是什么与中华民国所共享主权的整个中国。相较于南北韩曾
经于奥运赛事中持统一旗共同进场,PRC的做法都是打压、矮化ROC,压根不打算和ROC“
共有共享中国主权”啊!否则,两岸在国际赛事应以“整个中国”名义参赛,台湾队则不
再是“Chinese Taipei”。“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团”应由两岸政府共组而非由PRC取代ROC
,在WTO则应由“整个中国”代表团取代中国及中华台北常驻代表团,我国更无需成为
ICAO的“特邀贵宾”。此为难解之谜其二。
“一中如何同表?”
柱柱姊也不曾先不要管现状是几个中国了。我们可以进一步思考,倘若未来真的一中同表
,那会是什么样的情况呢?我们有2个选项
1. 中国=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国论)
2. 中国=中华民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一国两府)
由于柱柱姊曾说:“要让大陆接受中华民国存在的事实、不同意台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不同意中华民国丧失主权”、“中华民国在世界上有一百数十个国家不承认,中华人民
共和国,对不起,也有二十二个国家不承认你,只是你比较大、我比较小。”、幕僚游梓
翔则说“也有人认为可以加上‘宪法’或是‘政府’,不过我们原则性的大方向就是‘正
视中华民国的事实存在’”,换句话说柱柱姊非常坚持中华民国主权,而主权的最基本要
求就是一国必须在法律及事实上独立于另一国存在,那就是要独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存在
了,因此我们几乎可以说一中同表就是选项1的两国论。
但可惜柱柱姊已经明确否认一中同表是两国论,甚至说“我不可以说中华民国存在”,那
是不是表示柱柱姊主张的是选项2的一国两府呢?但若把柱柱姊的理论理解一国两府,又
会出现许多矛盾。柱柱姊曾经改口说是要对岸承认ROC“政府”存在的事实,但根据国际
法,政府承认意味着承认该政府“代表哪一个国家”或者“事实上的政权”。若不能让对
岸承认“ROC政府代表ROC”,暗示著ROC只是“事实上的政权”而不是国家,而这个结论
显然连柱柱姊同党阵营都无法接受。
柱柱姊又不想要减损主权,又不想要说自己是两国论,一中同表理论可说是内心左右为难
、百般挣扎,一言以蔽之”:“两国论是想说不敢说的伤痛,一国两府还埋藏在我心中,
让我对中国的思念越来越浓,我却只能把中华民国放在你我的心中”此为难解之谜其三。
“一中为何须同表”
笔者认为所有民众最关系的问题还是在于“我们为什么要和对岸一起表一中”?马总统曾
在媒体前表示“一中同表”与“一中各表”基本相同,但本文以为两者大大不同。关键在
于台湾人自己的命运能不能自己决定。
马总统的一中各表继续主张ROC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国的政权,虽然看似是在国际舞台上唱
荒唐的独角戏,但是至少在法理上得以避免大陆干涉台湾事务。绿营及时代力量则主张台
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他的名字叫做中华民国,也是坚持台湾人有自己的主权,自己
的命运自己决定。
如今洪秀柱的一中同表,有如让台湾人和大陆人一起开一台叫做“整个中国”的车,那问
题可就很多:车子要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开车?谁付加油钱?谁决定这台车要开到哪里去
?...也就是说,当两岸同表一中后,就有许多问题必须一起决定,而不再是台湾人可以
自己决定的了。
笔者以为,台湾共识在这些论辩中已悄然成型,那就是台湾不管怎么表,都要让北京政府
继续管不到:台湾的前途要有台湾人决定。然而,当两岸同表一中以后,北京会愿意放弃
“重叠的主权宣示”、会愿意和台湾人“共有共享主权”吗?台湾又能如何确保未来自己
的事务不被北京干涉?彼此之间的法律关系是要取决于对岸的“善意让利”吗?是否难保
成为第二个香港:“中央授予多少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就享有多少权力”?最关键的是
,让台湾借壳上市的“一中各表”已经在国内产生诸多不满,到底为什么还要进一步把“
壳子”丢掉,使台湾人跟大陆一起表“一中”,这才是“一中同表”理论最令人费解的地
方。
4.附注︰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5-07-17 13:55:00
某名嘴说的改成一床各被跟一床共被就知道一不一样了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5-07-17 14:10:00
同床难免巫山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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