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气爆案 欣欣赔7千多万和解争取缓刑
去年8月新店永保安康社区气爆案,欣欣天然气公司与3位检测员被起诉,今到法院开庭。
(记者张文川摄)
2015-07-16 12:14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新北市新店永保安康社区去年8月15日发生大气爆,造成3死13
伤,台北地检署上月依业务过失致死等罪嫌,起诉欣欣天然气公司与检测员陈文兴、蔡辑
锐、蔡峯山3人,台北地院今开度开庭,3人与欣欣代表都承认过失,已向受害人道歉并达
成和解,赔偿6978万余元并给付完毕,还有部分金额保密未公布,已赔偿逾7000万元,请
求法官从轻量刑并缓刑。
被诉3人都是欣欣基层员工,检方起诉时也已认定,气爆后欣欣积极投入救灾重建,与受
损住户协商理赔,侦查期间达成和解获撤告,认3人有悔意,起诉时也建请缓刑。
辩护律师今说,除了公告赔偿的6978万元,还有部分被害人的赔偿金额因有签保密协议,
因此未公布。据指出,保密的部分是赔偿给一对死亡幼童的家属,金额至少数百万。
3位被告今在庭内都只简短表示认罪、对于起诉内容没意见,欣欣的辩护律师主张3人都是
基层员工,经济能力有限,且都已承认过失、达成和解,请求轻判并缓刑。法官将采简式
判决,下次庭期未定。
气爆案后,检方实测后认定漏气点在3楼陈姓受灾户阳台的天然气外管,以气密测试外管
,加压后压力无法提升,且支管接缝处已锈蚀,用气泡水喷洒锈蚀处,结果泡泡丛生,又
在漏气的支管上浮贴纸片,也可发现纸片飘动,证实此处漏气。
检方认为单一住户天然气外泄量无法造成如此严重的气爆,而外管是由欣欣天然气公司负
责维护,认定平时负责检查的检测员叶峯山,与案发前获报到场检测的陈文兴、蔡辑锐,
皆涉业务过失。此外,大楼林姓总干事侦结时获不起诉。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81092
办大型活动应该要有大额资本
以免出现赔不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