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须业者同意 立委只拿到空白表格
愿八仙尘爆伤者早日康复
【李定宇、专案组╱新北报导】八仙发生尘爆事件后,立委段宜康上周调阅交通部及新北
市府针对八仙乐园的安检纪录,不料新北市观光局以《政府资讯公开法》为由,只提供十
二张空白表格,却无检查结果,段宜康怒批,若安检纪录不能公开,消费者如何得知该处
是否安全,“要说没有鬼,我才不相信!”专家怒批此事涉及公安事件,新北市府做法“
没诚意也太不应该!”
律师廖芳萱表示,《政府资讯公开法》第十七条第八款提及“对公益或为保护人民生命、
身体、健康有必要”的资讯,明确规定涉及公安的资讯,应公开给大众检视,不在限制公
开范围内,但新北市观光局却使用该法条回绝民意代表监督市政。廖芳萱说:“观光局有
必要提供安检纪录,不愿公布让外界感觉欲盖弥彰。”
表示涉营业秘密
八仙乐园发生尘爆事件后,上周立委段宜康向交通部观光局、及透过新北市副议长陈文治
向新北市观光局,查阅过去两年八仙乐园的安检纪录,交通部观光局提供“八仙缺失检查
纪录”,内容叙述园区安全缺失检查前及改善后状况,但新北市观光局竟提供十二张评分
内容为空白的“督导检查项目表”,根本无法了解八仙检查后的缺失。
民进党新北市议会党团昨说,尘爆发生后立即要求新北市府提供八仙通报时间及相关处置
纪录等,结果新北市府隔天公文竟以涉及营业秘密,须经当事人同意才得以公开为由,拒
绝提供。
公共利益应公开
段宜康昨向《苹果》表示,《政府资讯公开法》规定基于公共利益政府应公开相关资讯,
若安检纪录不能公开,消费者如何得知该处是否安全?拒绝公开又何必检查。他要求新北
市长朱立伦回答,八仙安检与公共利益是否相关。
“绝不逃避监督”
相较今年初桃园保龄球馆大火,桃园市府立即公开建筑执照等相关资讯,后来外界才从中
发现有公务员安检报告填写不实,揪出失职公务员,新北市府此举让民进党市议会党团无
法认同。
新北市观光局长陈国君昨解释,八仙乐园的检查纪录,由于评分内容涉及《政府资讯公开
法》及《个资法》,因此无法公开评分内容。陈国君说,新北市观光局每年两次依规定检
查,强调皆按时检查。
相对于桃园市府提供保龄球馆大火安检相关资料,新北市观光局昨晚态度软化,表示参考
交通部观光局提供的资料后,将再补充新北市观光局的八仙安检资料给民代参考。新北市
府发言人林芥佑强调,新北市府绝不会逃避监督,主政机关只要完成法律程序,就会提供
资料。
对此,景文科大旅游管理系助理教授邱鸿远也批评,民代身负监督政府的责任,新北市观
光局应提供详细检查结果给民代,再与民代讨论资料是否可公开给社会大众检视。
学者斥:没诚意
邱鸿远认为,民代向政府调阅安检纪录却只给表格不给数据,“相当没诚意也太不应该!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715/36666034/
快公开吧...桃园市都公布了...新北市为何不能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