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录网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714001046-260310
2.转录来源︰
旺报
3.转录内容︰
大陆7月1日实施新的《国家安全法》,该法第11条第2款规定:“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
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明定台湾人民要为
其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尽到共同义务,引发反弹。陆委会主委夏立言表示,陆
方非常“不礼貌”,将向陆方表达严正立场。民进党发言人郑运鹏也说,这样的作法不尊
重台湾人民的感受,台湾社会难以接受,政府必须严正回应。不过,台湾的反弹似乎于事
无补,类似情况以后恐怕也很难避免。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对于治党、治国、治军,立法、执法、
司法,涉港、涉台、涉外等等诸方面,都有所部署,全面展开法治化的大工程,建构出法
治蓝图。在涉台方面,要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
架的共同认知,推进和平统一。新修正颁布的《国家安全法》是大陆法治蓝图的一部分,
是法治化大工程的一小步而已,并非针对台湾,但是未来在建构法治蓝图当中,任何法律
有涉及到对台部分,加入促统反独或一个中国的条文,是法理上难以避免的。
换言之,在大陆依法治国的法治蓝图中,反独促统(已有《反分裂国家法》)、涉台或两
岸关系的法治化,甚至和平统一的法律架构都会逐步推动,台湾感受到的压力也会愈来愈
大。在大陆以法律手段反独促统,透过立法将“一个中国”法治化的过程中,台湾将会感
受到中共对台“硬的愈硬”。
其实,台湾早二十几年就已利用修宪及制定《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简称
《两岸关系条例》,完成两岸关系法治化,在法理上把住在中华民国领土上的人民,切割
成台湾地区人民及大陆地区人民,并把大陆地区人民往外推,在法律上加上种种歧视,形
塑成“我们不是同一国”的鸿沟。
《中华民国宪法》第7条明定:“中华民国人民,无分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
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但是我们在两岸关系法治化的过程中,利用修宪增定:“自由地区
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之处理,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以《两岸
关系条例》排除大陆人民的政治权利。后来更据以针对大陆地区人民订定歧视性的法规。
例如,台湾人民过世了,其大陆子女的遗产继承每人限定最高两百万元台币;又如,台湾
人民与外籍人士结婚,来台长期居留没有配额限制,但陆配每年有配额限制;陆配结婚6
年后才能取得国民身分证,外配只需4年;陆生有三限六不限制,其他外籍生没有,外籍
生有健保,陆生没有。又如,许多对外国人开放的投资项目,不对大陆人开放。
很明显地,台湾把两岸关系法治化的同时,把大陆地区人民往外推,加诸种种歧视和限制
,外国人不能做的,大陆人民也不能做,外国人能做的,大陆人民未必能做,比外国人还
不如。台湾做这些事都没有和对岸有过商量,全是片面决定,从没问过大陆人民的感受。
对此,大陆人民都默默承担了。
现在大陆也逐步把两岸关系法治化,但与台湾把大陆人民往外推的做法相反,大陆是把台
湾人民往里拉,“两岸一家亲”形成“我们是同一国”,把台湾人民视同是自己的国民,
享有的待遇优于外国人,朝享国民待遇的方向走,尽量对台湾人民让利,给予便利。例如
,7月1日起实施对台免签,我方却抱怨事先没有沟通。《国家安全法》把台胞当
成一家人,一起维护国家统一,却被台湾批评“不礼貌”。
从对台免签可以看出,大陆在两岸关系法治化过程中,反独促统及一个中国原则会“硬的
更硬”,对于把台湾人民视同一家人也会“软的更软”,给予更多国民待遇,拉近两岸人
民的心理距离,从底层开始进行融合。
面对大陆“硬的更硬”,捍卫中华民国的呼声在台湾也会愈来愈高涨。形势愈来愈明显,
要求对岸正视、尊重甚至承认中华民国的存在,将是台湾未来主政者难以回避的主流民意
,民意压力下会“硬的更硬”。
“硬的更硬”,是两岸各自把两岸关系法治化结果的必然走向,但台湾应该学大陆,也要
懂得“软的更软”,善待大陆人民,不要歧视,而要视同一家人。试想,当中华民国把自
己的人民(大陆同胞)往外推,待遇不如外国人,未善待自家人,又如何要人家尊重或承
认你的存在呢?
“软的更软”可以避免“硬的更硬”擦枪走火或走入死胡同。当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都能善待自己的人民(台湾二千三百万人加大陆13亿人),不对自己的人民分等,不制
造自己人民间的对立,把所有人民人心融合在一起时,“软的更软”就可以化解“硬的更
硬”难题。
4.附注︰
国家安全法是把台湾人当作一家人的作为。联合报写社论:大陆推出国安法将台湾人
推的更远。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蓝与红在某些地方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