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除了修宪将投票权利降为18岁之外
还有民法也应该要修...
民法要将公民年龄降为18岁
要不然会产生很多问题
因为民法规定
未满7岁以上未满20岁
属限制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者的行为
基本上还是以法定代理人来处理
所以选举通知单寄给满18岁的人...无效
依规定要寄给法定代理人
反正就是配套一定要做好
要不然最后你会看到很多奇怪的事发生
※ 引述《stantheman (甜心宝贝)》之铭言:
: 国民党的基本考虑很正确
: 18岁的选民基本上选国民党的比例很低
: 所以要阻止他们投票
: 问题是这些孩子两年后就可以投票
: 等到他们取得投票权后看到一边是阻挡下修公民岁数的国民党
: 一边是赞成下修公民岁数的民进党
: 那就一定是补刀国民党啊
: (谜之声:干!要不是国民党阻挡,恁北两年前就可以给你一刀)
: 结果民进党每年都可以用下修公民年纪来打国民党
: 这个议题就变成是228之外的无限提款机
: 而且年轻人绝对会被这个议题触动
: 到时民进党更可以稳拿年轻选票
: 国民党在年轻选民这块不就会连输个十几年吗?
: 挡下修公民权对国民党来说是短多长空吧
: 国民党真的连这点基础判断都看不出吗?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