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摘自WIKI 沈镇南资匪案 条
逮捕
治安单位从1950年5月26日开始逮捕台糖相关人员。30日人事室主任林良桐被捕。
6月16日沈镇南被捕。两个月间,台糖被捕者就达到二十人。
罪名
根据《安全局机密文件-历年办理匪案汇编》中的记载,沈镇南的四大罪状如下:
加紧产糖,留存少卖,以减少政府外汇收入,藉以增加保护该公司财产,俾供匪来台
使用。(!)
研究如何使台糖所属铁道转运灵活,以配合共匪进军运输之用。(!)
从事破旧车辆与机车之整修,水泥枕木之制造,港口潮汐之调查,以备共匪军事登陆
之用。(!)
调查现职员工状况,提高员工待遇,以便笼络,供匪驱使。
上述各项罪状是“利用业务上之便利,从事有利于匪之各种活动,以达成藉合法掩护
非法之最高策略运用”。
判刑与枪决[编辑]
沈镇南夫人于上海圣玛利亚女中,与陈诚夫人谭祥相识。事发后请陈诚帮忙,但陈诚
表示本案由蒋经国作主,他们爱莫能助。保安司令部于9月18日,判处沈镇南及人事
室主任林良桐死刑。台糖顾问史国英、月眉糖厂铁道课长雷大効各十年徒刑。
月眉副厂长洪子瑜虽然“被控奸匪嫌疑部份,无有实据,犯罪不能证明,应谕知
无罪”,但法官认为“被告洪子瑜等思想,因时局有所动摇,应另移感训,以资教
育。”因此被判感训三年半。其他人如孙卓卿等各感训两年至六个月不等。审判采
一审制,没有上诉机会。半年后,也就是1951年1月11日,沈镇南、林良桐被以叛乱
犯罪名于台北市马场町枪决。
月眉糖厂副厂长洪子瑜被送往绿岛感化教育,出狱后因曾被感训,几十年找不到
正职工作。洪子瑜是立法院副院长洪秀柱的父亲,后者曾回忆小时候因父亲无法工
作而带来的贫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