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5-06-11 17:23:07推 kauosong: 二二八新课纲不是独立介绍吗?哪有拿掉 06/11 14:45
讲到新旧课纲到底有没有拿掉228 也是一个常被误会的地方
反课纲的会误会 因为公民课纲真的删228了 所以会误会历史课纲也完全把228吃掉了
挺课纲的会误会 反黑箱课纲的家伙是在栽赃教育部 因为228明明历史课纲还有
1.历史课纲并没有拿掉228无误,并且升格成重点
这牵涉到新旧课纲对于国民党威权统治的黑暗面处理不同
旧课纲:将228、戒严、白色恐怖、美丽岛事件一起统包为"民主政治的发展"一节
新课纲:将各个国民党威权统治时代黑暗事蹟打散
228升等为独立一节,放在“第一章 从光复到政府迁台
第2节 228事件”一章内独立一节
白色恐怖被放入“第二章 民国四十到六十年代的政经发展
第2节 两岸关系 反共政策 白色恐怖
保钓事件 国际关系变化”
美丽岛事件放在“第三章 民国六十年代以后的政经发展
第1节 我国实质外交的拓展与民主政治的道路”
如果给我比喻的话
旧课纲 是纪传体 把国民党统治期间的同类型事件 放在同一章介绍
第一章 从解严到戒严 专讲台湾民主发展史(国民党统治黑暗面)
第二章 经济发展与挑战 专讲台湾经济发展史
第三章 社会变迁
第四章 文化发展
.......大概都是这样的逻辑 分类一类一类的讲
新课纲 是编年体 就是依照各个年代一路排下来 同年代不分类型一起讲....
如果要挑剔的话 我觉得新课纲这编排法比较老式
老式也不一定不好
但坦白说 我觉得有关国民党黑暗面的历史 在新课纲被“明升暗降”了
明升 就是把228独立一节 让课纲支持者可以拿"228被独立升等"来说嘴
暗降 就是把各个国民党黑暗史通通拆开
228变成独立事件 白色恐怖、美丽岛变成该时代众多事件的一个“插曲”
而没有把这些事件一脉统整下来 有淡化这些事件重要性的嫌疑
当然啦 编年体的编法也不一定不好 但是这样编下去就会有这种副作用
至于这样编合不合理?这种副作用是不是故意?
即使撇开意识形态面的考量 那一种编法比较有助学习? 就可以讨论了
2.公民课本就真的拿掉228了,跟纳粹、白色恐怖、良心犯一起消失(或者说降格)
(第一单元主题三)
这章节的附注解释是
‘将原来“白色恐怖、良心犯、德国纳粹等个案”提高层次并一般化为“政府滥用
权力对人民的迫害”以及“殖民政府对殖民地人民的歧视”。(白色恐怖的个案
在历史课本中已有详细描述)’
等于在这个章节的课纲 就不在课纲里头明白举例了
这时就要思考几个问题
(1)应不应该在公民课纲举例相关主题的事件,帮助学生认识此类主题
(2)应不应该容许教科书,把主体相关的特定例子给省略(或改举其他例子)来教学
例如教科书不举例台湾白色恐怖,改举例其他国家的....
这也可以给大家一个思考的空间
只是这章节我有点纳闷的是
明明在“3.人权保障与立法 3-1”一节
特地比旧课纲多放进了‘殖民政府对殖民地人民的歧视’
好像这课纲打算多介绍殖民地的统治
而在在前一页的 “2. 日常生活中的人权议题”
又特地多给这个注释
“住民自决或民族自决通常指殖民地人民争取自治或独立(见联合国 1960年‘给予
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 ),用于一般国家则有争议, 1993年联合国维也纳
宣言中甚至明言民族自决不得被解释为授权或鼓励采取任何行动去全面或局部地
解散或侵犯主权和独立国家领土完整或政治统治”
这摆明了就是说 台湾不是殖民地 所以不适用“‘殖民地’住民自决”
形同在打旧课纲“住民自决”的脸
我的问题就变成 既然台湾不是殖民地 所以台湾不符“‘殖民地’住民自决”原则
那特地多拉个殖民地的原则出来讲 对台湾实际公民运作有符合现况吗?
应该说 这公民课纲在这章 变得很重视 很爱多讲殖民地的问题
可是台湾又不是殖民地 所以"多讲殖民地"好像跟台湾实际情况有点落差
那麽公民课纲在这章“多加多重视殖民地”的必要性 也许有讨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