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政治竞争的问题
其实就是人民能不能自由选择政府的问题
换句话说从用手投票变成用脚投票
如果我不喜欢有死刑的国家 我能不能到没死刑的国家生活
如果我不喜欢给有死刑的政府统治 我能不能给没有死刑的政府治理
第一个如果很难 除非移民或重新投胎
第二个如果却是极有可能发生 因为美国就是这样一个国家
美国目前31个州有死刑而其他州则废止死刑
一个国家里竟有如此差异
这在大一统思想的国度里是很难想像的
各地法律不同难道不会产生混乱吗?
这个问题留给有兴趣的人去探讨
美国能有这样的制度
跟美国是不是总统制或是内阁制毫无关系
而跟美国是个复合国国家而非单一国家有关系 简单来说美国采行联邦治理
很多人会误会"联邦制"是国家领土大才适合
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如果能了解联邦主义的内涵 就会发现联邦制是非常先进的政治形态
想想看如果台湾采取联邦治理会有什么好处
废死团体不需要每天跟法务部还有乡民对战
他只要到一个人口比较少的县市居住并争取议员的支持 将法律进行修改就好
而不需要对抗全台湾人 他只需要一个县市的人口支持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