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果冻哥提出的KMT必胜绝招

楼主: evaras (牛排)   2015-06-05 11:01:02
昨天果冻哥在追追追除了暗示某总统是小狗狗,
而朱(protect)可能被狗咬过
他还提出一项KMT的必胜绝招!
除了引起在场所有众人的喜悦之心外,
也让陈其迈委员发出回响。
~*~必胜绝招~*~
国民党应该立刻修改选举提名办法 (改为不限党内人士)
然后征招蔡英文来选总统!!!
一但发出征召令公布全国后
再让朱立伦自行连署参选
相信绿营的票将会分裂,而陈其迈也说那样做他将会投朱立伦!!
~*~KMT万万岁!~*~
越来越多语无伦次的人都上电视谈KMT提名了
他们怎么不认真想想
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之候选人资格
第 20 条 在中华民国自由地区继续居住六个月以上
且曾设籍十五年以上之选举人,年满四十岁
第 21 条 表件及保证金
第 22 条 政党推荐书
第 23 条 连署保证金新台币一百万元。
第 24 条 连署证明书。
第 25 条 他种公职候选人之登记无效。
第 26 条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登记为总统、副总统候选人:
(犯罪确定与禁治产、饬夺公权、禁止任用...等)
第 27 条 下列人员不得申请登记为总统、副总统候选人:
一 现役军人。二 办理选举事务人员。三 具有外国国籍者。
第 28 条 (违反前几条规定者)当选无效。
第 29 条 总统候选人之一于登记截止后至选举投票日前死亡,
中央选举委员会应即公告停止选举,并定期重行选举。
第 30 条 推荐之政党,不得撤回其推荐。
第 31 条 保证金新台币一千五百万元。
第 32 条 保证金以现金、金融机构签发之本票、保付支票或邮局之划拨支票为限。
第 33 条 候选人资格,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审定公告,不合规定者,不准予登记。
请KMT强烈注意第 29 条!!
登记截止后至选举投票日前死亡
意思是登记前可以死亡
查看其他资格办法也没提到死人不能参选
我个人连同我的2300万位沉默的KMT人格在此强烈呼吁!
KMT应该提名蒋经国+孙运璿出来参选   (蒋经国+朱立伦也可以)
蒋经国绝对是台湾最有政绩,最能改革KMT的人,我想大家都没意见吧。
相信一定能创下台湾有史以来最高的得票率!!!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5-06-05 11:04:00
其实论作风和能力 现在政坛最像小蒋的就是柯文哲 但你看蓝蓝怎么疯狂骂他
楼主: evaras (牛排)   2015-06-05 11:05:00
因为他不是蓝营的呀 只要有党政 自己人都会护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5-06-05 11:05:00
至于你说的死人参选 请参考民法第六条
作者: uku (反转 )   2015-06-05 11:34:00
朱出来,输更多
作者: ironct (江湖规距,九出十三归)   2015-06-05 12:06:00
死人没有户藉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5-06-05 12:39:00
不在世选举+不在世(未出世)投票 kmt绝对永远乐胜!
作者: johnny3 (キラ☆)   2015-06-05 13:06:00
找快死的人来参加总统大选 挂了就能重选了
作者: ForeverT (全家好神)   2015-06-05 14:26:00
把马开除党籍叫马加入民进党k就有胜算了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鸡)   2015-06-05 16:10:00
我早就说过叫KMT征召蔡英文了 这样明年保证必胜!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5-06-05 19:17:00
有点胜算的港湖立委 都和dpp抢征召黄33, 没啥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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