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检举违规请到政检版举发

楼主: Fant1408 ( )   2015-05-25 21:21:43
最近有一些版友
常常寄信到我站内信检举
这种我一律拒绝请他到政检版举发
还有一些站内信检举要求版主狠狠桶他的
我也不会理会
现在不比以前
我要求公开透明 开大门走大路
不希望再出现那种偷偷摸摸检举
版主偷偷摸摸水桶的事
现任的政黑版主没人收过什么好处 也没有政党背后支持
所以版友不要想再用过去那种方式做事了
希望大家一起为政黑建立一个民主公开透明的文化、风气和价值
作者: CTgogogo (中华加油)   2015-05-25 21:22:00
倒数第三行反面解释是指以前的有囉?
作者: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5-05-25 21:26:00
唉 又有人非黑即白的解读了
作者: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5-05-25 21:29:00
柯P:我没拿你的钱....
作者: coober   2015-05-25 21:33:00
一楼这太补脑了 ~
作者: CTgogogo (中华加油)   2015-05-25 21:36:00
好吧 我真的只想问问罢了 当我没问
作者: u831208 (Abooh)   2015-05-25 22:31:00
推版主新法!
作者: Miule (Miule)   2015-05-25 23:22:00
就政检板规三章2条回去就好了,检举照格式发到政检版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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