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c大这个意见不错
但是实际上其实可以分步骤来
海外的不在籍投票其实还在其次
反倒是在台澎金马生活的人
只是因为工作岗位的长时间性工作地点又离户籍地甚远的
这一类的不在籍投票应该优先办
这里面包含了大量的军警交通和各类服务业人员
除了政治算计以外 我实在想不到任何理由反对在台生活的人的不在籍投票
技术层面问题当然是可以讨论
但是完全没理由剥夺一个合法公民的投票权
※ 引述《coober ()》之铭言:
: 我挺绿
: 但我有是非
: 我支持不在籍投票
: 那么多人因为户籍制度的关系需要返乡投票
: 非常的不便民
: 绿吱的反对
: 我认为是为反对而反对
: 完全是理盲的行为
: 再说一次~ 我支持不在籍投票
: 但需要增加一条条文
: 每年在台居留满182天 才能行使投票权利
: 那些只有看病与植牙时回国的人
: 不应该享有不在籍投票的权利
: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