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ontillako ( )》之铭言:
: ※ 引述《pttkobe (渺小)》之铭言:
: : 跟据宪法
: : 中华民国的领土是包含中国大陆和蒙古
: 只想说,请不要随一些三流名嘴或政客或不查资料也不唸书的太阳花起舞,
: 然后人云亦云;
: 除非有人真的那么想把外蒙纳为己有,那也没有关系,自己幻想就好,
: 别老是扣到宪法或马政府头上。
: 行政院陆委会,民国101年5月21日(aka.马政府时期)的新闻稿;
: http://www.mac.gov.tw/ct.asp?xItem=101988&ctNode=5650&mp=1
: 二、民国91年1月30日行政院发布修正两岸条例施行细则第3条,
: 将原条文“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所称大陆地区,包括中共控制之地区及外蒙古地区”,
: 修正为“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之施行区域,指中共控制之地区”,已不包含外蒙古。
: 四、行政院92年4月16日第2834次会议院长提示:
: “(一)蒙古国早就是一个主权国家,并且是联合国的会员国,与全世界一百多个
: 国家有正式外交关系,我国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自应尊重国际社会的共识。
: 故“蒙古国”为我政府所承认之国家。”
国中的公民与道德如果上课没打瞌睡的话
一定知道一个很简单的原则: 宪法>法律>行政命令
你提到的这个不过是个施行细则,属于行政命令
如果牴触宪法的话,基本上是无效的
根据中华民国宪法第四条
“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得变更之。”
当然,国民大会后来不见了,在宪法增修条文中
这个权力就移转到立法院和人民复决(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
从以前到现在,不管是国民大会还是立法院
从来没有人提过领土变更案,也就是说中华民国的领土从来没有改变过
至少在宪法上从来没有
而且中华民国一开始的固有之疆域,全中华民国没有一个人清楚
就连最懂宪法的大法官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只说这是政治问题,不关他的事情
国家三大要素:领土、人民、主权
中华民国连自己的领土都搞不清楚,还算是个国家吗?
难怪很多宪法学者觉得,这部烂宪法,直接废掉重编还比较省事
: : 但现实上中国大陆归中共管
: : 蒙古也是独立
: : 那马政府怎么不谴责这些叛乱军阀占据我中华民国领土呢?
: : 这样的三军统帅严重渎职
: : 我呼吁全台湾人应该要罢免马英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