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懂宪法就可以嘲讽我们吗????

楼主: godtone5566 (统神5566)   2015-04-20 13:17:27
太阳花专题之1/689扭曲抵抗权 许庆雄神回应
2015 年 04 月 19 日 | Filed under: 时事讨论
台湾宪法学会理事长许庆雄在一场从“抵抗权”理论探讨太阳花学运的演讲中,针对蓝营
支持者扭曲“抵抗权”理论,辩称“可以随便占领教授家也无罪”的说词,许庆雄表示,
“如果占领我家,可以落实台湾的民主宪政,那你不必占领,我会请你来我家住”。
许庆雄指出,抵抗运动必须是为了全体国民的公益,目标是恢复应有的宪法秩序;人民站
出来抵抗的动机,是因为国家政府体制违反国民主权、违反民主法治,因此,抵抗运动与
一般为了个人私利的民刑事犯罪,是完全不同层次,不能被扭曲或是抹黑。(以下整理自
演讲部份内容)
顺民or暴民?以“立宪主义”终结暴力革命!
从人类历史来看,人民只有两类,顺民与暴民。在美国独立革命、法国大革命之前,独裁
专制之下,人民只有忍耐当顺民,或无法忍耐了,当暴民推翻暴政。
但推翻暴政的人当上统治者后,又实行暴政,然后等到人民又受不了,又起来暴力推翻,
也就是流血革命。
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下,有识者开始认为人类的文明,不应继续如此恶性循环,于是,提出
“立宪主义(又称“宪政主义”)”,亦即,国家应该建立国民主权、权力分立制衡、保障
人权的民主宪政体制。
也就是,人类应该努力建立保障人权的民主政府,而且这个政府必须接受人民监督;组织
体制必须是权力分立与制衡;政府统治人民必须依照宪法的规定,此即“立宪主义”的开
端。至此,人类开始进入立宪主义的时代。
立宪主义、民主法治的国家,都是以宪法做为国家最高的法规范,政府遵守宪法,人民可
以放心权力不至于集中在国王或少数者的手中。有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彼此
制衡,人民不必担心权力会受到滥用,规范国家权力确实为人民服务,此即立宪主义、民
主法治、人类进步发展的起点。
立宪主义,就是希望终结过去人类历史中,不断恶性循环的流血暴力革命,更因为暴力革
命会阻碍人类文明的进步。
我们让时光快转,当一个国家有了宪法,行使立法权的国会,为人民制定保障人民权利的
法律;当人民违反法律时,掌握公权力的行政权,立即介入处罚,检察官进行起诉,要求
违法的人民守法并制止继续进行违法行为,在宪法之下,国家权力落实法律的保障。
但问题是,当国家权力恶用宪法,扭曲法律时,如同过去人类历史般,政府镇压人民,破
坏人民的幸福生活时,该如何是好?
即使有宪法的存在,但是,国家或政府违反宪法,亦即,掌握国家权力,掌握警察军人等
巨大力量的统治者或执政党,自己不遵守宪法,甚至使用宪法与法律打压人民时,则该如
何是好?宪法之上的制衡力量何在?
国民主权!抵抗权的最神圣根据
立宪主义与民主国家的法理论认为,维护宪法正常运作的最重要力量,就是人民!所根据
的,就是“国民主权原理”。
亦即,人类社会虽然考虑过各种制衡机制的宪政体制,包括预防、避免或对应权力遭受滥
用的机制,例如定期改选、违宪审查权等。
但是,任何机制总是无法十全十美。特别是掌握国家巨大权力的统治者,常会找漏洞扭曲
宪法解释,制定种种恶法打压人民。
当这种状况出现时,在立宪主义的民主法治国家,人民就有权利超越法律,站在宪法之上
,抵抗破坏宪法,侵犯人权的暴力政权;抵抗违反宪法,未依照权力分立原理运作的政府
,这就是人民抵抗权理论的核心原理。
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宪法指出,“所有政治结合都是要保障人权,当人权无法用宪法秩序
加以保护,正义公平被破坏时,人民即有起来抵抗的权利。”
换句话说,最佳的状况,就是依照宪法建立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政府。国会定期改选,国民
可以制裁有违反宪法、违反法律之嫌的政权,使其下台,让遵守宪法与法律的政党上台。
此外,即使没有选举时,当政府有疑似违宪、违法或制定对人民不利的法律行为时,国民
也可以用舆论,或进行公共性的集会游行抗议。执政者若能导正,恢复正常宪法秩序,那
当然没有问题。
换句话说,平常都能按照宪法制度进行政治运作,透过民主政治机制、社会舆论监督,预
防与避免国家权力的违宪违法。但是,万一不幸所有机制都无效,此时绝对不能否认人民
出来抵抗的权利。
例如,德国宪法就规定,“当政府无法维持民主法治正常运作时,抵抗政府甚至推翻政府
是人民的权利;推翻恶用宪法恶用民主法治的政府,建立保障人权维护民主法治的政府,
就是抵抗权理论的意义所在”。
政府违宪!抵抗是权利也是义务
民主宪政国家要求,当宪法设计的权力分立体制,无法保障人民权利,无法维护民主法治
时,赋予人民有起来抵抗的权利,甚至要求所有人民有起来抵抗的义务。
不起来抵抗,甚至站在统治阶级后面,大声摇旗呐喊,反过来指责抵抗不义的人,反而是
未尽公民义务的人。此时这些人是没有资格当现代国民,没有资格享受人权保障的国民。
维护人权与民主法治的国民,平常最好用体制内的方法进行维护,温和且平稳地监督政府
,但面临无法正常运作时,则有站出来抵抗的义务。
抵抗是因为宪法受到破坏才站出来,站出来抵抗才是正当合法,这是我们维护民主法治的
责任与使命感。抵抗是任何有文明思想的人的权利,也是义务。
正正当当行使抵抗权,必然是民主法治国家在国民从小的义务教育中,就要学习与了解的
国民基础知识。
http://constitutiontw.org/archives/3104
作者: Bejita (Bejita)   2015-04-20 13:24:00
不要显现自己对宪法的无知
作者: ihatesmith (ihs)   2015-04-20 13:32:00
0分
作者: r13974682 (UU)   2015-04-20 13:37:00
看不懂就说
作者: rx178mk2 (..............)   2015-04-20 14:01:00
只要懂网军给懒人包就好,是这个意思吗?
作者: kandylll   2015-04-20 14:19:00
马19最清廉 中国对台湾最友善 大家钱多到花不完这就是你对安定的想像?
作者: sonyabear (忍鲁腹重)   2015-04-20 14:22:00
欧齁
作者: grace0330 (grace)   2015-04-20 15:37:00
呵呵,不懂还讲这么大声
作者: poltmer990 (翰君)   2015-04-20 18:14:00
建议大大移民中国……那边不需要了解宪法
作者: kens   2015-04-20 21:51:00
国民党就是这样,违宪乱纪,因人设事,两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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