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铭言:
: 所谓的极端例子根本就是一个很好笑的说法
: 远雄开的spec 就是整个大巨蛋能容纳十四万人
: 既然远雄开出这个spec,就要保证这十四万人能正常、安全撤离
: 这不是基本的条件吗?
: 为何让十四万人安全撤离会是极端的日子?
: 既然你远雄不能保证
: 就不要招标啊
: 又没人逼你远雄来盖巨蛋
: 那马英九的北市府也是混蛋一个
: 没去仔细研究各国对巨蛋的规范
: 或是研究如何做对人民才最有利
: 任远雄乱搞
: 还站在远雄那边,图利远雄
: 反正巨蛋能不能拆
: 最后就是法庭见了
: 由法院来裁决
: 看来大家想要用到大巨蛋
: 可能也要n 年后的事了
你的逻辑错误,而且不要乱用spec这个字,因为使用人数上限只是理想值。
依照PSM 的方法,将模拟人数设定为巨蛋+电影院+商场的总人数,
这种同时挤满建筑物座位的例子,
已经是极端的例子,
这时候应该将这个例子归类为"高危险、低发生率"。
而这种情况中发生的火灾与震灾的模拟方法也不同,
依照建筑设计与消防法规,建筑物有防火与灭火功能,
你们要反对大巨蛋,就该说明防火、灭火功能失效后的正确的改善设计,
并指出现在大巨蛋的具体设计违反正确的改善设计。
而不是拆除大巨蛋,只想拆除大巨蛋的默认立场违反程序正义。
再说你们也应该说明防震功能失效后的正确改善设计,
而不是用极端的例子(你们也没说明地震规模)当借口来批评大巨蛋的防震设计无效。
但你们没有说明实验逻辑是否符合PSM 的规定,
只会说大巨蛋好危险,不安全,这种不理性的意见。
简单来说,你们应该依照FMEA来做事,也应该讲清楚,
远雄与建筑师遵守的我国设计法规违反哪一项国际规定。
重点是FMEA,但你们还是没讲清楚你们会提出正确的FMEA报告。
而你们对远雄的反对意见被市民当成反财团,
理由大概是你们说不出大巨蛋的替代方案,
你们也不想自组一家建设财团来竞标大巨蛋。
那你们是想让市政府自己盖大巨蛋吗?你们会买市政府发行的建设公债吗?
到时候你们又会骂市政府经营的大巨蛋是官僚单位吗?
则你们为什么不再设立台北巨蛋股份有限公司来竞标台北大巨蛋的经营权?
所以你们只会骂财团,却不会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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