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中捷意外 劳动部:远扬要负主要责任

楼主: antistar (反反反)   2015-04-12 02:06:10
看了几篇文章,小组长对于职安也是小有认识喔!
※ 引述《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之铭言:
: 交维要报备什么
: 以跟安全有关的大约是下面这些
: (四)交通维持方案:
: 1.交通维持方案构想:含车道配置及车流、行人动线导引相关规划。
: 2.交通管制配合措施:含配合各阶段车道配置之变化,路口几何布设、
: 是否单行或转向管制、各类交通号志、标志及标线更新、槽化设施、
: 停车管制、大众运输站位调整及行人动线之规划等。
: 3.交通安全防护措施:含夜间安全设施、施工机具、材料、废土等之进出方式
: 及夜间照明与警示。
: 4.选用训练合格义交或交通指挥人员之指挥勤务布署计画。
: 5.应依比例绘制施工路段位置图及交通管制设施布设图。
: 6.交通号志、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物修复施工图,并于施工后检具照片备查。
: 7.因使用道路施工而减少路边停车位之改善措施。
: 台中市政府可以去督导他有没有作上面这些事
: 没作就罚钱,最重可以不让他使用道路就这样。
: 昨天按新闻的说法是有作,但没作好。
: 所以就算去督导,也没用...
: 至于工程车用什么工法,有没有放安全装置这些是职安的范围,台中就管不到了
: 台中是不是完全没责任,我不知道。
: 我从一开始说到现在,都是说在职安方面,和台中扯不上关系
: 劳动部和北捷也都出来证明了
: 再不可思议,但只能接受,当初订约就是给台中无限好处,0责任。
这一点我还真有点想不透
台中是怎么弄到自已不是原事业单位?
照这看来是台中只是单纯出地(地主),盖捷运是中央交通部的业务这样吗?
如果是的话,那为什么当初陈水扁喊马特拉不拉,我们自已拉?
到底盖捷运的原事业单位和职责怎么划分的啊?>"<
不过台中市政府劳动部应该会开始认真盯远扬了
要依法认真查的话,应该有很多缺失可以玩
: 不过真的要说,就是台中有点白目就是了
: 口口声声说没责任,就算真的没有,也是让对法律不懂的一般社会大众感觉不好
: 希望不要再有工安了,台湾的工安人真的很可怜...
劳安法大翻修成职安法后,有新增一个紧急避难权
第十八条第二项:劳工执行职务发现有立即发生危险之虞时,得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情
形下,自行停止作业及退避至安全场所,并立即向直属主管报告。
第三项雇主不得对前项劳工予以解雇、调职、不给付停止作业期间工资或其他不
利之处分。但雇主证明劳工滥用停止作业权,经报主管机关认定,并符合
劳动法令规定者,不在此限。
虽然法规这样订,但实际上真敢这样的用的劳工有多少,我很存疑就是
: 我刚在看新闻,怕的是小包和小小包跟本就没设置钢构作业主管
就算有设恐怕帮助也不大
老板要赶工,就算有甲级安全管理师在也莫可奈何呀!
: 或是因为公司很小(30人以下),没有设置专责职安人员
: 那老板就要自己出来坦,加上小公司要是也没投保...
: 直接宣布倒闭,脱产,后面受害人就很难求偿就是了
虽然很难求偿,但原事业单位一样附带补偿责任
当初就怕大企业都把责任推给小包商所以特别以法明定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事业单位以其事业招人承揽时,其承揽人就承揽部分负本法所定雇主
之责任;原事业单位就职业灾害补偿仍应与承揽人负连带责任。再承揽者亦同。
第二项原事业单位违反本法或有关安全卫生规定,致承揽人所雇劳工发生职业灾害时,
与承揽人负连带赔偿责任。再承揽者亦同。
政府单位很有钱的....
最糟的是,老板只想效率和赚钱,完全不考量安全,那这种事就会一再发生
想当初五扬高架段也是三不五时就发生重大职灾
还特别修法去规范, 安全管理师或安全卫生管理员也考了好几次
怎么不见李富诚站出来骂马统啊???
作者: eas06u4 (支那五毛勿干预我国内政)   2015-04-12 02:09:00
全台湾捷运都北捷在弄 还是回归中央比较好厘清权责吧
作者: cangming (苍冥)   2015-04-12 02:10:00
你的问题问水母就知道了 当出整胡搞出来的
作者: holioholio (holio)   2015-04-12 02:15:00
就马英九不爽胡志强权力太大啊
作者: chenggong (一枝花)   2015-04-12 02:16:00
就算是北捷盖!那最后谁进行营运管理?谁收钱?又是BOT?
作者: qazthlin (电线一条)   2015-04-12 02:20:00
如果你假想现在是北连中胡 一切都会合理多了
作者: Silverdawn (Ptt乡民)   2015-04-12 07:24:00
马要搞胡 故意不给台中市政府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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